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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暴得大名不祥
胡适之所以能“暴得大名”
,除了前面的论述,主要还有两方面的原因。
用唐德刚先生的话说,胡适是个“一辈子赶着‘写檄文’、‘发宣言’、‘贴标语’的忙人”
。
“赶着写”
三个字着实写出了胡适趋时的形象。
民初的中国,能趋时,就易得名;但也必须不断地趋下去,一停下来,就要落伍。
唐先生又说,胡适是个“标准的传统士大夫”
,而且是最合儒家原来面目之孔孟精义的士大夫。
[2]这也是有体会的确评。
在新旧杂处的民国初年,孔家店表面上被打倒,但社会上一般人下意识中的行为准则大体还没有太大变化。
胡适这种在有意识的一面叫喊打倒孔家店,下意识的一面又是个“标准的传统士大夫”
的人,实际上最受社会欢迎。
但要维持这一点也甚难。
也就是说,如果胡适一旦不能趋时,或不能维持其新旧兼容于一身的形象时,他所“暴得”
之名也就可能很快失去。
前面说过,从社会的层面看,在民初的社会要能得名并且维持之,边缘知识青年的追随与否是一个重要的因素。
胡适起初的得意,很大程度便是因此辈的拥戴。
由听众来决定立说者的兴衰,在某种程度上也是一种“市场规律”
,本是民初中国要实行以多取胜的西方式民主的必然后果。
对少数特立独行的精英,能够做到“保护”
已是民主施行得最好的结果。
胡适所直接了解的“西方”
,恰是读书人地位最高的美国(详后),也是“大众文化”
兴起之前的美国,而他接触的美国人,又基本是中上层人,所以他受的民主洗礼,对于听众来选择立说者这方面,体会并不深。
他也不曾深究过,留美学生归国者那时已不少,何以那些高官名流独愿意与他往还?在他自己,或者以为全凭个人的本事。
这当然也不错,没有本事,何能到那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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