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曹公公的办事效率一流,皇帝要他杖毙谁,他立马就能安排,哪怕这晚是中秋夜。
众人离去后,月嫔无知无觉地在赏心亭前跪到了天明。
明明行刑的地方距离这里十分遥远,她却好像听见了沈牧的惨叫。
涂着蔻丹的长指甲用力地抠进泥土中,一夜未合的双眼血丝密布。
清晨的露水沾湿了她和她身旁萧思月的衣服,后者觉得冷,去挽月嫔撑着地的手臂,“娘,我们回宫吧。”
月嫔想着那侍卫最后的模样,明明被绑住的是身体而没有被封住嘴巴,却在听到要受蒸刑时都没有说什么对她不好的话。
她心中难受到像被一只手揪着扭,看着比绣墩高不了多少的小女儿,笑出满脸眼泪,站了起来,“好,我们回宫。”
回去后,就得到了萧措的禁足令,三年不得离开宝月宫。
后来,月嫔告诉了女儿无数次那天的始末。
当时面对皇帝解释不出来,后面沈牧死了才缕清楚,一遍遍,反复地说。
两年后的萧思月,面对贺元夕坐在清幽的望月亭中,都能清晰地记起母亲那每一次说起时脸上比哭还难看的笑,以及絮叨如老妇人一般的话——
“是我害了他,是我害了他。
他才不到二十岁啊。
我不该找他说话的,我不该去听那支歌的。
我再也不要想家了,我再也不唱那些歌了。”
说着,她还会打掉萧思月手里的筚篥,凶道:“你也不许吹。
不许!”
所以萧思月每次吹奏筚篥,才会离开宝月宫去镜湖边。
落日西沉,萧思月和桑儿离开望月亭,回宫去了。
贺元夕也和寻春一起离开。
寻春走在前面,手里提着装水晶粿的食盒。
贺元夕看着小少年的背影,那食盒有点沉,他提得却很稳。
寻春皮肤白,脸孔可爱得不像小厮,像民间富户家的小公子,身形不高不矮,不胖不瘦,但干起活来还是很有力的。
之前屋顶瓦片破了,他也能灵活地上去弄好。
若是以后回了南周,他一定要让他过上好日子。
可是,有一点却无法改变了。
那就是寻春的右腿。
因为曾经被长公主萧宝菱罚跪在雪地里,冻坏了,疼痛反反复复就罢了,到如今,竟然跛了。
贺元夕看着眼前一跛一跛走在前面的寻春,心中非常不是滋味。
寻春却没有察觉,手里提着三公主给的水晶粿,步伐轻快极了。
就算之前贺元夕言语中表达过对他腿的可惜,他也是灿烂一笑道:“不要紧。
虽然跛了,但是不疼啦。
不疼了就好呀。”
走着走着,寻春回头,看见贺元夕落在很后面,催道:“殿下,你快点走呀。”
“嗯。”
贺元夕神情冷淡,但脚步快了点,走到了小厮身边。
寻春偏头打量他神色,猜测是方才三公主说的话让他心情沉重了,想了想道:“那长公主确实很坏,听说对下人也特别恶毒。
那个霜儿,听说以前是她最亲近的宫女,现在竟然被赶去柴房睡了。”
作者带毛的玉米的经典小说丹道高手在都市最新章节全文阅读服务本站更新及时无弹窗广告小说丹道天才,穿越到现代都市,各种逆转翻盘,征服世界!...
他乃无双国士,位高权重,尽享无上荣光。他曾戎马数载,战无不胜,建立丰功伟业。今朝,他锦衣归来,重回都市,伊人却已香销玉殒。昔日仇敌,一言诛之巅峰豪门,翻手可灭,就用这万里锦绣山河,为我所爱之人立碑。...
欸,穿越了?还是个肺痨鬼?不带这么开玩笑的!好歹她也是个医学高材生,治治自己的病也是不在话下了。但是捡个美男是傻子?极品亲戚一大堆?地痞小贼齐上门。虾米情况?!二傻变王爷?扬言要扑倒她?婚后王妃揪着王爷的耳朵王府家训第一条?王爷高声天大地大王妃最大,是非对错王妃无过!...
纵横东方世界莫有能敌者,方能武道称神,是为无敌武神!东方世界,诸国林立,万千宗门,天才如雨,强者如云!古超一个普通宗门的外门弟子,只因获得一截神秘小刀,从而使得武道天赋疯狂提升!纵然资质一般,他逆天的武道领悟力,也足以让他与任何绝世天才武道争锋!妖孽般的天赋,注定了他自此以后都不再平凡,终会成为这东方世界唯一的无敌武神!...
深爱缘于光年字数2149527我的前半生是金丝雀,后半生是商场。酒店里,他夹着烟,吞云吐雾,和我在一起,我来治疗你的…冷淡。她不屑地轻嗤。他们约定好了只婚不爱,各取所需,到底谁动了真感情?...
新书七月七号发布,书名诸天万界之不死阎王系统,作者名星空龙麟。无敌文无限流爱青果首发,新书请前往爱青果搜索我的笔名。他曾一身白衣杀了无数人,白衣滴血未沾,被人称为白衣修罗。他曾一身白衣,杀得白衣染成血衣,又被人唤为血衣魔神。不管是修罗也好,魔神也罢,他只知道自己问心无愧。amphellipamphellip星斗大森林中,一只玉兔跟在他后面一口一个爸爸。amphellipamphellip青山镇下,一个紫发小女孩一直依赖着他。amphellipamphellip长留山上,她为他挡下一剑,他第一次大开杀戒,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