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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告别黑乌鸦(第1页)

跟梦梦姐说再见后,我带着晴朗的好心情,独自踏上了回家的路,再怎么不愿回去,可终究还是要面对。

陪王渝疯癫了一整宿,花光了身上的所有钱,现在,我连一毛钱都摸不出来。

虽然我身上的钱都被花光了,但是,说来尴尬的很,我全身上下就只有一张人民币,面额十元。

昨天的吃饭、喝酒、唱歌,甚至是住宾馆的钱,都是王渝掏的腰包。

如今,她走了,细细想来,我的幸福时光也特么的太过短暂了吧?

兴许,王渝是真心喜欢我的。

我一边走,一边胡思乱想。

很多人都说,贫穷限制了好多东西。

我却不这么认为,“贫穷限制了好多东西,唯独限制不了我的想象。”

我想起仓央嘉措的一句诗,特符合现在我的身心状态,“住进布达拉宫,我是雪域最大的王;流浪在拉萨街头,我是世间最美的情郎。”

这一刻,我便是世间最美的情郎。

尽管我实在不愿想起王渝的樱桃小嘴,以及满嘴奇丑无比的牙齿。

感觉回家的路,好漫长,走得我两腿发软。

为什么昨天就没这种疲累的感觉呢?

因为,前方是我熟知的地方,熟知到毫不期待,那里的一草一木,我都烂熟于心,好比我清楚地知道,自己的手心里并没有一颗痣。

我熟悉家附近的每一条小街小巷,熟悉路边的每一棵行道树,最熟悉的莫过于家里的摆设。

年纪苍老的小木凳,黯淡无光的沙发,掉了一点漆的原木饭桌,天花板上的吊灯,也已显出了疲惫的迹象。

我家的房门,和千万人家的房门一样,是防盗门,毕竟,防盗门是今天最流行的一种门,可能是因为小偷越来越多了吧,不仅偷东西偷钱,还偷心偷感情偷人。

进门后要做的第一件事,是换鞋。

所以,门背后的鞋架上堆满各种各样的鞋,有爸爸的笨重的黄色大皮鞋,像极了卓别林扮演小丑时,脚上踏着的那双大皮鞋;有妈妈的高跟鞋,并非细跟的高跟鞋,她不在追赶时髦的女人行列中,不像梦梦姐脚上穿的那种高跟鞋,鞋跟特别细,特别高,看一眼就知道是追求性感的女人。

相反,我妈妈是那种比较传统的女人,只要她穿高跟鞋,就能推测出她们的公司内部,一定有什么重大事情要发生,或者她要去出席比较正式、隆重的会议。

鞋架上当然少不了我的鞋,我的鞋子颜色,黑色者居多,有时,从周一到下周一,我的脚上都是黑的,这期间不曾变过别的颜色,仿佛是一条老变色龙,苍老得不能再变出别的颜色。

此外,鞋子的款式也特别老土,在同学的眼中,浑身黑漆漆的我,分明就是一个异类。

我的字典里,从来没有合群这个词。

这么想着,我不禁垂下头,瞥了一眼脚上的鞋子,黑色。

青天白日下,我确定没看走眼,虽然我是近视眼,但我不是色盲。

不知走了多久,穿过了几条街,熟悉的行道树,熟悉的门面招牌,陆续出现在我的眼底。

再继续行走四五百米,我会看到一个小区,叫幸福花苑,我家就住在那里面,步梯房,三室一厅,一百多平米,寻常人家。

我一步一步地爬着楼梯,爬到四楼,有些微微喘气。

楼道里,常年照不进阳光来,有些阴暗潮湿,我一如既往地走到401门前,脚下踩着“欢迎光临”

慢吞吞地从裤兜里掏出钥匙,插入锁孔,然后,尽可能轻地转动锁孔,门开了。

深吸一口气,我推门而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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