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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06章 公孙三娘(第1页)

&esp;&esp;今天运气不错,居然能找个地方偷空上个网,赶紧更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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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sp;&esp;卫风白喝了一顿酒,顺带吃了一顿西域豆腐,揍了一个京师大侠,然后揣着升值一倍的荷包,哼着小曲出了西域酒坊,李维挎了一手的东西,捧着受伤的手腕子,却乐得眉开眼笑,因为休莫霸掌柜的也送了他一点小钱,够他去买点东西去勾搭府里的侍女、丫头。

&esp;&esp;“公子,我们去粉市吧。”

李维颠着小步,讨好的说道:“你不是说要替老夫人买点上好的胭脂的吗?”

&esp;&esp;“你这样还能拿东西吗?”

卫风回过头来,看着李维笑了笑。

李维的右手腕受了伤,休莫霸送的瓜片酒和果子全挎在左臂上,摇摇晃晃的也够累了。

李维苦笑了一声,随即又得意的说道:“没事,再多点我都吃得消。”

&esp;&esp;卫风从他手上拿过那只装了五斤酒的酒坛,轻松得象是拿得一只果子,他看着李维摇了摇头:“你又受伤了,明天出来得把田默带着了,要不然我还得侍候你。”

&esp;&esp;他拿走了最重的酒坛,李维顿时如释重负,咧着嘴直乐:“那个闷子出来也没用,他除了替公子整理整理笔墨,代做一点功课之外,也干不了什么活。”

&esp;&esp;田默是卫风的书僮,性格有些内向,不怎么喜欢说话,只喜欢看书,卫风的书房里书很多,他看得倒比卫风还多,特别是卫风不喜欢看的儒家经典,他看得津津有味,所以卫风有些不愿做的功课就由他代劳了。

他居然给自己取了一个字,叫无言,李维总是拿这件事笑话他,一个书僮,起什么字啊,以为读了两天书就成才子了?

&esp;&esp;卫风虽然不象李维那样看不惯田默,倒也没有太反感,在他看来,自己的老爹卫青还是个骑奴呢,不是照样有字,后来还成了大将军?英雄不怕出身低,只要自己有本事,将来总有出头人地的时候。

田默虽然好读书,却不是个书呆子,他的身手还是不错的,只是不象自己和李维这样好生事罢了。

将来有机会,还是让他出去做个小吏,不能耽误了他的前途。

现在陛下舅舅喜欢儒生,读儒家经典的人机会更多,说不定田默将来能混个一官半职的。

&esp;&esp;主仆两人说笑着,晃晃悠悠的去了粉市。

粉市就在酒市南面,说是粉市,其实卖的东西不仅仅是脂粉,与女人有关的一切东西,这里都有卖的,当然这里的女人也特别多。

大汉朝的风气很开放,女人出门很正常,粉市更是女人最多的地方,所以这里也是李维这样的登徒子最喜欢去的地方。

远远的,一闻到那里的脂粉香,李维就兴奋起来,几乎忘了受伤颇重的手腕。

象头发qg的雄鹿似的,在女人堆里钻来钻去,惹得骂声一片,他却自得其乐,不时的抽着鼻子,分别着各种脂粉香。

&esp;&esp;卫风打架不怕,揩油吃豆腐也是常事,但象这样在光天化日之下钻在女人堆里的事,却有种本能的拒绝,他看着李维的兴奋样,脸红得象块布,浑似耍流氓被女人骂的是他自己。

他下意识的和李维分开了一段距离,生怕别人认出来他们是一起的。

&esp;&esp;“公子快点,前面就到谢馥春了。”

李维一点没有自觉性,扯着嗓子大喊大叫,引得旁边的男人女人纷纷侧目,对这位一点素质也没有的家伙表示鄙视。

&esp;&esp;谢馥春是长安粉市最有名的胭脂店,他们家卖的货都是上等货,胭脂的颜色最纯正,而且不易脱色,香味淡而不烈,深受长安城的贵妇人喜爱。

不过他们家最有名的不是胭脂,而是粉。

他们家的粉状如鸭蛋,粉质也象煮熟的蛋白一样细腻,里面不知道加了什么东西,敷在脸上有种柔和的光泽,不象其他的粉那样呆涩。

当然了,这种粉也相当贵,一金一饼,而且每日仅供二三十枚,是种供不应求的好东西。

然而人的心理就是这样,越是得不到的东西越是值钱,越是受人追捧,所以谢馥春顺理成章的成了贵妇人最多的地方,当然了,登徒子也就多了。

&esp;&esp;卫风到谢馥春门口的时候,他迟疑了一下,谢家胭脂店里全是人,而且大部分是女人,年轻的,年老的,漂亮的,难看的,全有。

要想在里面站住脚,就得和那些女人挤在一起,这对卫风来说,实在不是个容易做到的。

假如旁边是个年轻的美女也就罢了,万一是又老又丑的怎么办?象自己这么玉树临风、帅气十足的公子哥岂不是要被人倒沾了便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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