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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权认真辨了辨,博物馆有这古马的描述,鬃毛短而直立,马尾呈束状;四肢短粗,常有两到五条条明显的黑色横纹,小腿下部呈黑色,俗称“踏青”
腿。
鞑靼野马栖息于山地草原和荒漠,性机警,善奔跑。
一般由强壮雄马为首领,结成五到二十头的马群,过着游移的生活。
马,是一个战士的好朋友,一匹好马,能让战士如虎添翼。
这一队羽林军个个骑着鞑靼野马,威风凛凛,大魏在育马方面,倒是比华夏先进一些。
宋千汶脸色一白,竟不是本地官,而是羽林军!
他心存的最后一丝希望,彻底被打破。
若是本地官来,父亲还能周旋一番,羽林军乃皇城禁军,直属皇帝!
羽林军所到之处,可行先斩后奏之权!
“吁!”
马队奔腾,羽林军在萧权等人面前停了下来,他们一身银甲,腰束革带,佩戴弓囊、箭袋和宝剑,手握羽林长刀,薄底高靴。
骑座在银饰鞍马上的领头看了一眼这几人,都是熟悉面孔,皆是非富即贵的世家子弟。
唯有一人,分外脸生。
领头的姓钟,是五品的郎将,约莫四十来岁。
他翻身下马,看了一眼倒在地上的徐达,又见宋千汶畏畏缩缩跪在地上,而那副生面孔却一脸傲然,再加上之前通报的百姓早已说了个大概,钟郎将便明白了几分。
钟郎将指了指萧权和宋千汶,他本军人,无比敬仰萧家军,他怒目冷喝:“国难之祭,尔等在此聚众斗殴,动用昆仑,如何对得起大魏陛下和五万英灵?”
说罢,他便拔出了亮闪闪的羽林刀!
宋千汶换个方向继续跪,他指着萧权急声指着道:“钟郎将,是此人在惹事生非!
我是遇见不平!
他偷学,按律也当诛啊!
我是有功的,我有功!”
死到临头,嘴巴还如此臭不可言,萧权不辩解,腰板挺得直直的。
钟郎将沉声道:“国法当前,一视同仁,你且先去,他后跟上!”
宋千汶脸色一白,摇头:“我是宋知宋廷尉的儿子!
你不知么?”
“知,”
钟郎将点头,宋千汶一愣,钟郎将继续道:“宋公子,得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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