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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今晚,他又梦到那个场景——
冰凉的床,苍白的天花板,瓷器碎地的噪音,声嘶力竭的悲泣,衣衫不整的林情,面容狰狞的季临。
梦的高潮是他冲上去砸了季临两拳,梦的结尾是他被几名保镖揍得鼻青眼肿。
这些年,他其实是把这个梦当美梦来看的。
因为自那天起,林情终于不再无视他。
大抵是发现他长成了她的儿子,而非季临的。
林情与季临起于毫无感情的商业联姻。
林家当年看中季临的潜力,于是将林情与竹马生生拆散,招了季临做林家的赘婿。
所以他刚出生时,是姓林的,林砚。
但随着季临交友圈越来越广,他正式挤入a城上流,并在暗中组建自己产业。
林砚八岁那年,林家遭遇有史以来最大商业事故,股市跳楼,资金链断裂,林家老爷子一病不起,季临没有施以任何援手,反而在短短半月内与陈家低价收购瓜分了林家产业。
林家从此消失于上流视野。
也是那年,他被改了姓。
伤害早就造成,伤害从没停止。
他在毫无感情的商业联姻中,体会到的只有利用、痛苦和背叛,他发誓他不妥协于一切联姻,他将这个当作人生的信条固执坚守着,足足九年。
直到遇到江阙阙。
她像人间春光照亮他近乎沉郁的心。
他别扭固执苦于说情话,她热烈美好有说不尽的情话。
曾经有排斥痛恨商业联姻,他如今就有爱她。
他知道这个梦为什么时隔年,在今夜再次降临——
这是潜意识里,十六岁的他对他的警告:你啊,你怎么越活越不坚定了?
可他真的好爱她。
是战胜潜意识的。
本能爱恋。
作者有话要说:
双更,下一章零点,我一定码到糖点(双手合十)。
歌词:《千禧》
第74章孤独少妇·
季砚果真如他所言,让她被歌声唤醒。
直到一曲终了,她才欣然睁开双眼,而后她就在季砚的瞳仁里看到不修边幅的自己。
凌乱的长发,被压住印子的侧脸,她甚至在他的眼睛看到瞬间惊恐起来的自己。
她光速捂住嘴,嘟嘟囔囔:“早呀,粘人精。”
今天的季砚很不一样,他的眼睛像是被清泉冲刷过的玉石,帅到发光,让她的心脏跳地乱七八糟。
也不知道季砚醒了多久,声音很清明,他的视线不离开她:“早。”
她伸了个懒腰,头下的触感并不柔软,她下意识压了压,这才发现她把他的胳膊当枕头枕了一晚上,连忙“啊”
了一声,把脑袋挪开。
贡我一毫一宣,足可墨绘江山。祭我一剑一矢,足可戮弑八方。予我一琴一弦,足可操鸣青霄。犒我一鞭一马,足可君临天涯。贶我一裟一杖,足可渡脱百塔。借我一目一手,足可独霸天下。今我得狐一只,只得卧枕安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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