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我是在伏牛山的一处道观中,看到的记载,当然,我必须要说明的是,是我先在道观中看见了这段记载,而后才知道铜棺村不一般,所以才盯上了铜棺村。”
中山装展开双手,声音提高了几分,“想我一个苟活于世的人,有何本事知道这天下大川中隐藏的秘密?我不知道不要紧,古往今来有的是高人,只要他们知道即可。
大江东去,英雄辈出,我与这些千古留名的人物根本没法比,但我,就是比他们活的久!”
“这点,足够了。”
中山装眯起了眼睛,说:是前人的记载,让我知道了铜棺村这块地方,但当时我在道观中看见的记载,很短,只有两句话,明嘉靖年间,京营兵赴止鸠山,总营带下令搜寻大瓮,命军士睡于瓮中。
“就这两句话,让我看出止鸠山里一定藏匿着大秘密,而且是很有可能助我继续活下去的秘密。”
我这才知道,他蛰伏了许多年,一直到三十多年前,调查明白后才动手。
我说:你惹了多少仇家了,早晚有一天,他们会找上你的。
中山装哈哈大笑道:且不说铜棺村,我的仇家早就数不胜数了,其中有一些不乏当初那个时代的风云人物,可又如何呢?他们再厉害,终究是要死的,我只需要苟且偷生,只需要藏匿自己,只要熬死了仇家,我就可以灭掉他的儿子,孙子,子孙后代斩草除根,一个不留,谁又能奈我何?
他不是一个普通人,同样也不能用普通人的思维来看待,我所了解的东西,只是我生存于这个时代,简短的对这个世界的三十年左右的接触,我理解不了他的境界。
我说:还是说说铜棺村,说说我吧。
其实我俩相互之间都懂,看似他疯狂的舔我,其实我才是他的阶下囚,我不是聪明人,但我知道他是聪明人,他给我这个时代最好的东西——金钱。
同样的,他也要我帮他继续生存下去,但他并没有把话说的很难听,他随时有能力弄死我,但他不会那么做。
“当我在伏牛山道观里看到这段记载之后,就去了止鸠山,那时,已经有铜棺村了,村中的古树吸引了我的注意,但当时我并不能理解那棵古树为何如此怪异。
后来我查阅了大量的资料,发现东汉末年曾有一种人棺肉虫的邪术,我在想,那一队京营兵是否被执行了人棺肉虫的邪术,但这么做用意何在?”
“我猜想,这一队京营兵的任务,就是来送死的,其目的可能是要压制什么东西,因为那地形本为天出东南,鬼持双剑,乃子午之凶,埋在那里的人,是要成为尸王的,是要祸乱朝纲的。”
“你知道太平天师张角吗?”
中山装问道。
我点了点头。
中山装又说:相传张角起义之初,得一老人传道,首先做的就是将其父之尸埋入这子午之凶的地界,三年生根,三年破土,三年参天,张角于第十年遁入树中悟道,最后一日大雷大雨,那参天大树竟然以肉眼可见的速度萎缩,最终成为一具人形树尸,当树尸破开,张角睁眼,须发皆张,目射金光于树皮之上,目光所及之处皆有文字显现,随即写下天书三卷,传于黄巾军,自此拉开起义帷幕。
“铜棺村呢?”
我连忙问道。
[rg]
...
男人当喝最烈的酒,泡最靓的妞!...
唐蜜穿越成为替嫁小娘子,稀里糊涂地嫁进了秦家。家徒四壁一穷二白,连顿饱饭都吃不上。这日子还怎么过?唐蜜撸起衣袖,露出掌心灵泉,带领家人努力种田耕地。从家徒四壁,到良田万倾,他们的日子是越过越好!男人一把将她抱住现在咱们有钱有地有房子,就差生个孩子了!(温馨治愈系的种田宠文,稳定日更,本文首发云起书院,谢...
回到北宋,他本只想翻身奴仆做主人,在江宁城里做个富家子弟紫金山上看看风景,玄武湖畔吟诗作赋,秦淮河边寻花问柳奈何避无可避,此生注定身居庙堂!使辽国,战西夏,固社稷,安天下,万里江山为我骄!看我北宋为王,美人入怀,权倾天下!...
这是一部特种兵男神宠妻如命的血泪史,更是一个叛逆美少女征服冷面军王呼风唤雨的荣耀史!一场意外,她成了他此生唯一的女人初吻,初恋,她所有的第一次都被他一夜之间无辜而霸道地掠夺了。从此她成了他的宝贝...
梁凡歆身为一名道士,自然怀有一颗善良的心,在决定离开云台观下山去谋生历练的时候,却意外在荒郊野外救了卢一帆一命,没想到卢一帆醒来后却对自己一见钟情。一个道士下山只为谋生,一个死而复生的人下山,只为查找出谋害自己的凶手。竟没有想到,两人前世就已经认识,今生相遇,只为再续前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