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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到六点五十分,小孩子们挨挨挤挤进了教室,教室里放着各种形状的动物板凳,灯光打开之后因为色彩饱和度高而显得明亮又可爱。
虽然说是教室,但实际上讲台的作用微乎其微,吴老师听从林秀的建议把板凳围城一个圈,老师们在中间讲课,周围围着十多个小孩子。
教室后面放着供人听课用的高板凳,供听课的家长使用。
林秀进门之后,假装没有看见那些人,十分温和地和小朋友们打招呼。
她挺会教小孩的,一来因为她带过的孩子多,二来她长相没有攻击性,再加上在补习班上班好长一段时间,多多少少有了自己的心得。
这节课上,她只用拿出自己平时的教学水平,教了手指趣味画画等内容,还有教小孩唱编的美术歌谣,课堂上趣味横生,时间过得飞快。
林秀自己只觉得是超常发挥,但听课的人就不一样了,有些人还第一次看见这种授课方式,私底下讨论是不是那位留学管理从国外学来的。
林秀没听见议论声,一边哄小孩一边收拾自己带来的教学道具。
这时候,有位穿蓝布衣服的同志走过来和她打招呼。
林秀知道这就是教育局的同志,吴老师他爹开商场开在市中心,占据整个市区步行街消费的半壁江山,每年纳的税足够买辆小车,因此一直都挺有面子。
蓝布衣服同志冲她笑,“你好,我姓曾。”
林秀友好地喊他“曾同志”
。
曾同志好奇问她,“我听了你的课,感觉趣味性很高,但是作为兴趣班作用应该十分有限吧?”
林秀想起刚才在办公室的对话,忍着笑现学现卖,“卢梭提出过自然教育的观点,认为比起枯燥的强制学习,提高儿童好奇心,开发兴趣更有用。”
刘淑兰从一旁路过听见她照抄的话,忍不住翻了个白眼。
她不喜欢林秀,不喜欢她的谈吐,出身,以及她在课堂上展示的绘画能力,比起她来,真是一文不值。
第三十五章
夏天天黑得晚,刘淑兰出门的时候看见楼下一排五颜六色的人力三轮车,车夫们要么在吆喝客人,要么蹲在地上抽烟。
这个小县城里没有出租车,摩托车也没几辆,刘淑兰虽然不喜欢人力三轮奇怪的味道,到现在也只能忍了。
她和张仲清约在一家台球厅谈工作,刘淑兰以前去的都是咖啡厅这种高档场所,还是第一次来灯光幽暗又一点都不高档的地方。
不过自从遇到张仲清之后,她还真的经历过许多的第一次。
张仲清是大她一个年级的学长,比她大好几岁,身上没年轻人的毛躁,人聪明又会说话,她一直在心底暗暗喜欢他,可惜因为胆小不敢告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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