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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错!
别人都是骑马,可柒小五却是背马或者拉马。
估计这世界上,再也没有比山大王更金贵的马。
毕竟不喜欢骑马,熟悉她的人都知道,在别人都在骑马奔驰的时候,她要么提着两只马蹄扛着肩上,背着走。
要不找一个板车,拖着走。
其实一番折腾下来,还不如她骑马的速度快,可柒小五一直都是一个固执的人,不喜欢的东西就是不喜欢,即便换了环境,她还是不喜欢。
由于要去喝茶,所以柒小五把山大王丢在外面,这马的性子像主人,都是野的,才刚刚给它解开缰绳,一溜烟就不见了。
柒小五吊着狗尾巴草,顺着味道找去。
结果看见它站在一堆干稻草的前面,不断拿蹄子刨草。
虽然她不太聪明,但山大王由她从小养到大,这马尾巴一甩,柒小五就清楚它要些什么。
没办法,她抱起稻草,随口说道“跟上!”
。
四条腿、全身黑的山大王高兴的叫了一声,乖巧的跟在柒小五身后,像小弟一样,尾巴还一晃一晃。
于是进城门的时候,一人一马果不其然受到整条街的瞩目。
柒小五在前拉着板车,山大王趴在稻草中睡得正香,远远看上去,都是黑漆漆的,十分影响都城风貌。
一人一马在进门时被守城将士拦了下来,肤色粗糙与她不相上下的大汉,笑嘻嘻的看着板车上缩成一团的大黑马,出声问道“卖马肉呢?”
听见有人要吃自己的肉,山大王赶紧睁开眼睛,跳下板车,贴在柒小五跟前,讨好的拿头去蹭。
曾经有过这种念头,并且付出过行动的柒小五,回忆起四年前,杨大将军拿军棍追着自己满营跑的场景,遗憾的摇摇头说“现在还吃不得!”
山大王埋怨的看了大汉一眼,又扭过马头,讨好的趴在地面让柒小五骑上来。
山大王心里很郁闷,不知道为什么,他家主人对吃自己,总是格外的执着。
不想骑马的柒小五拍拍马头,示意它起来后,将公关文书递向前方。
不太认识字的守将,大概看了看,就把他们放了过去。
山大王这下也不敢让柒小五拉车,生怕自己被炖的大黑马不紧不慢的跟在女孩身后,相比之前大爷模样,现在可温顺许多。
板车被留在城门前,见她不需要后,门外的农家大爷就顺手捎走。
有人走到大汉跟前,抽走那张被遗忘的公关文书,啧啧称奇道,“阿苑,你看那匹马可真有意思,就是不知道那个少年郎卖不卖?”
“少年郎?”
白衣翩翩的公子低头一笑,指着文书上姓名的一栏,笑道“彦萧你在好好看看,那人可不是什么少年郎!”
刚刚从城外归来,只看见背影的朱彦萧与傅苑二人,一开始并未注意到柒小五,毕竟那个人已经离开五年,记忆已经模糊了不少。
但这些年来,朱彦萧可从未忘记过她一次,自从柒小五离开后,再也没有人提着他的领子飞来飞去,无聊透顶的朱少爷,好几次都冒出了想去边疆找人的念头。
看着前方越来越远的身影,朱彦萧拿着文书的双手,用力颤抖着,他双眼睁大,结结巴巴不可置信的道“你是说……”
话到半句,傅苑笑着点点头,却已见朱彦萧把文书塞到他手中,高呼一声“大哥啊!
等等我”
,就朝着前方跑去。
傅苑闻言失笑,慢悠悠的跟了上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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