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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5章(第1页)

正是因为从文以载道的视角出发,胡适评判文学作品一向较少注意文学本身的优美(他自认明白清楚就是美),总喜欢以文学之外的标准去评判。

其一个明显的表现就是将形式与内容分开,结果其讨论评判常常多及形式少及内容,有时甚至只及形式不及内容,给人以重形式轻内容的印象。

前述他反对律诗骈文的,其实都在形式。

胡适指出,“一部中国文学史只是一部文字形式(工具)新陈代谢的历史”

,所以文学革命也就是文学工具的革命。

胡适一生治学,都有重视作为工具的“方法”

超过工具所表达的内容这种倾向。

这又与传统的文以载道观不一样了。

中国传统的观念,文既然是载道的工具,当然远不如其所载之道重要(实际也确有不少人为了“因文见道”

,结果只在手段上下功夫,始终未达“见道”

的目的)。

但胡适却用他的进化文学观轻易化解了手段压倒目的这一矛盾,并以此作为他的文学革命论的一块基石。

按胡适的意思,旧瓶是不能装新酒的,新酒必须用新瓶来装;瓶子如果不比酒重要,也至少与酒同样重要。

所以,“文学的生命全靠能用一个时代的活的工具来表现一个时代的情感与思想。

工具僵化了,必须另换新的,活的,这就是文学革命。”

[10]

了解了这些观念,我们再来看胡适手创的文学革命,就较容易把握了。

早在1914年夏胡适还没有自觉的文学革命念头时,他实际上已在开始文学革命了。

前面说过,那年夏天他的思想一度动荡,此后似乎比以前自信更强,自觉“胸襟魄力,较前阔大,颇能独立矣”

体现在胡适一向自视颇高的做诗上,他已“颇能不依人蹊径,亦不专学一家,命意固无从摹效,即字句形式亦不为古人成法所拘”

而且,胡适似乎特别喜欢做“吾国”

所没有的事。

那年7月,胡适做了一首纯说理的诗,颇觉自豪。

因为在他看来,中国“诗每不重言外之意,故说理之作极少”

,远不如西人。

[11]我们且不管“言外之意”

与“说理”

之间有多少逻辑联系(实则恐怕根本是两事),但胡适这里主要强调的是他的独创性。

从方法到形式的“不依人蹊径”

既然成为他做诗的一个发展方向,走向白话诗的可能性已见端倪,文学革命也呼之欲出了。

胡适自己把文学革命的开端定在1915年夏天他和一些留美学生开始着意于中国文字的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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