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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7章(第2页)

的意思。

只有明白了这一点,才能理解胡适明知他理解字义有偏差,终不能完全心服的深意。

[19]

后来胡适见纽约《晚邮报》社论,说:“世界者,乃世界人之世界,不当由欧美两洲人独私有之。

亚洲诸国为世界一部分,不宜歧视之。”

胡适因自己“久持此意”

,马上给报纸写信表示支持。

他读威尔逊在参议院演说,以为“陈义甚高”

,实因其强调民族自决也。

威氏说:“任何国家都不应寻求将自己的政策加诸别的国家或民族之上。

每个民族,不论大小强弱,都应让其不受妨碍,不受威胁,不怀恐惧地自由决定其自己的政策和自己的发展道路。”

威尔逊也曾说:“若吾人以国中所不敢行之事施诸他国,则吾亦不屑对吾美之国旗。”

这正是胡适所希望的西方的态度。

在国家与是非这个问题上,胡适觉得最理想的境地,仍是威尔逊所说的:“人能自省其尝效忠祖国而又未尝卖其良心者,死有余乐矣。”

他记录的卡莱尔与他“平日所持相契合”

的一段话,仍是说的一种可以最爱自己祖国,但对他国也持公正爱心,同时又不伤害个人所信奉之哲学。

像以往一样,胡适想要实现的还是鱼与熊掌兼得。

[20]

而且,正如许多20世纪中国读书人一样,胡适在安身立命之处,仍向往着传统的士那种相对的超越心态。

这种观念表现在当地一位支持胡适的报纸投书人所引用的孔子的话:“大臣者,以道事君,不可则止。”

[21]对传统的中国人来说,为保卫祖国而死,所谓“执干戈以卫社稷”

而死君事(《左传》哀公十一年),是大得赞许的。

而其高明处,则不仅仅是捍卫了国家利益,还有一个在此之上的“取义成仁”

的个人道德完善。

清季以至民初中国读书人虽因不断的国耻和思想的西化而服膺西方近代民族主义,但最终还是暗存一种“道高于国”

的观念,总向往一种在民族主义之上的“大同”

境界。

胡适也与他们一样,事急则诉诸民族主义,事态稍缓,便又徘徊于各种接近“大同”

的主义之间。

故近代中国人在说民族主义时,未尝须臾忘记在此之上的大同;但中国人在说世界主义或类似的具超越性的主义时,其实也都在表达民族主义的关怀。

也在1914年10月,胡适的和平主义朋友讷司密斯向他推荐安吉尔(norananll)的学说。

胡适此时对安氏并不以为然,认为其以生计之说来弭兵,是搞错了方向。

因为欧人是为“国家”

而战,不是为金钱而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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