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它提示着抑陈扬胡,已成那时的时代认知(perception),而陈独秀恰是最不注意细行的。
[31]
不过外间的认知并不能完全代表真胡适。
他曾自谓:“我最恨的是平凡,是中庸。”
而这方面“外人”
并不知道。
“因为我行的事,做的文章,表现上都像是偏重理性知识方面的,其实我自己知道很不如此。
我是一个富于感情和想象力的人,但我不屑表示我的感情,又颇使想象力略成系统。”
[32]这最能表明胡适“自我”
中的“超我”
部分有时故意要掩盖他“本我”
的一面,而他所努力造成的形象也确实做到了这一点。
这在胡适,是少小就已从其母子的微妙处境中有意无意间领会来的。
胡适自述,他在大家庭中生活日久,“渐渐懂得看人的脸色了。
我渐渐明白,世间最可厌恶的事莫如一张生气的脸;世间最下流的事莫如把生气的脸摆给旁人看。”
胡适一生遵循“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的古训。
他既然体会到看脸色的痛苦,就终生努力不让人看他的脸色。
胡适后来曾对妻子江冬秀说,他的脾气是,即使做的是“受罪”
的事,“我不去就罢了,去了,我总要把全付精神摆出来,总不要人家看我的鬼脸。
我总要大家感觉我不是‘受罪’,我总不要大家跟着我‘受罪’”
。
这还只是被动的一面。
在主动一面,胡适更努力让客人感觉如坐春风。
他晚年说:“我受了社交生活的训练,总不叫客人坐着有间歇的时间。
话说完了,不再说下去,等于叫客人走路,所以我总要想出话来说。”
故胡适不仅努力维持自尊,也尽量给别人留面子。
胡适去世那年,本计划好要到美国去,后来因事推延,表面上说是医生劝他不去。
其实,如他自己所说:“我会被医生劝阻得住吗?我是为了[中研]院里没有人主持,不能离开,才说接受医生的劝告。”
可知胡有些话不过是婉转出之而已,不能全从字面看。
[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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