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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宋明珠把脏衣服从水桶里拿出来,准备洗的时候,一道尖锐的声音从后面响了起来。
宋明珠回头,就见一个少女站在那儿。
少女大概是13、14岁的模样,模样儿俊俏,身材也不错,已经开始发育了。
宋明珠想了一会儿就想起来了,这少女就是原身的“闺蜜”
——刘锦绣,也是害原身从山上摔下来的罪魁祸首。
“明珠,你好了?”
刘锦绣跑到宋明珠面前,将她上上下下打量了一遍,见宋明珠好好儿,松了一口气。
然后抱怨道,“你身体好了怎么不跟我说一声?我都吓死了!”
宋明珠皱了皱眉头,说道,“我也是这几天才好的,之前大夫说我的身体不好要多修养,所以就没有出来。”
刘锦绣撇了撇嘴,“你骗人!
村里都传遍了,说你前几天上山,杀死了一头300多斤的野猪。
呵呵,这么大的事情你都不跟我说一声!
宋明珠,你还当我是你好朋友吗?”
宋明珠有些无语,“这种事情有什么好讲的?”
又不是多光彩。
她的淑女形象全都毁了!
刘锦绣一副气愤的样子,“好朋友就应该亲密无间,相互之间没什么秘密!
你倒是好,现在都喜欢瞒着我了!”
“我没瞒你啊!”
“你还说!
那野猪不是你打死的吧?是顾琰打死的吧?”
刘锦绣朝她眨了眨眼睛,一副“我就知道你的秘密”
的模样。
“村里人都不相信你打死了野猪,我也不相信。
就你那小身板,野猪冲过来之前你就吓得尖叫跑了,哪有那么大的胆子打死野猪?”
其实宋明珠杀了一头野猪的事情也就是第一天被村里人大肆议论,第二天的时候,
所有人都坚定地相信,那头野猪是顾琰杀的。
之所以会被人传为是宋明珠杀的,那是因为宋家人爱吹牛,把功劳揽在宋明珠身上。
当然了,也有人认为是老宋家的想要用这个由头合理地占有野猪,不让顾家人分一杯羹。
宋明珠无奈道,“野猪确实是我杀的。”
爱信不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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