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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秦驭对它没有任何理会,它马蹄子翘的更高了。
在路人视角,那马儿速度倒不快,但那马蹄子是真能往后抬,摇头摆脸的,呲个牙,舌头还一甩一甩的,极为欠收拾。
“奇葩的马儿,想必马儿的主人......”
“也真不知道那马主人是怎么忍受的。”
“要换我,早收拾这欠儿玩意。”
路上行人窃窃私语,卜筮不玩了,生意也不做了,交头接耳的,附带脸色古怪。
秦驭受不了周围那奇怪的目光,让马儿加速,尽快逃离,这破马感觉不到羞耻,但他自己快羞耻爆棚了。
想他李贞人一世英名,上个街还得遮脸,还有王法吗。
忍受一路过后,到了李宅,秦驭就飞速的破门而入,脸上太羞臊了。
马儿就跟在秦驭身后进入,这马是黄色的,头顶硕大的马角,身下披着白毛,从马颈下直到马腹这一小片都是白色,在马前蹄间,没在其他地方有白色。
秦驭刚进入小院,关上门,就被马儿顶开了,他的力气没这马大。
至于收回阴气,多少有感情了,他舍不得。
最终,秦驭接受了这羞耻的现实,以后骑马上街还是戴个头套吧。
放下木材,转身直奔外面。
马儿当然跟的是情真意切。
没法儿,他想到了厉鬼的绿花布,好像有尸臭,而且在森林就扔了,因为真的有淡淡的尸臭。
罢了,既然遮不了脸,那就只能从动作上找场面了。
我走路是不是把手放在腰挎宝剑上的剑柄处,比较有排面。
脑海浮现那个冷面扶剑柄的场面,帅是挺帅的,但不行,有点装,咱是老实孩子,只喜欢低调行事。
又想到抱剑,剑斜三十度,剑柄从一侧肩膀探出,比头低点,双手抱臂,还是双手攥拳头放在腋下呢,不行,都挺招摇的,也不符合咱低调行事的作风。
......
结果就是,秦驭满脸生无可恋的坐在马背上,马儿依旧招摇过街,免不了一番议论。
他想过,让马儿待在家里,奈何非要跟着他。
本来一番斗智斗勇成功把马儿锁在小院里,下一刻,马儿的操作直接震惊秦驭一百年,它竟然从院墙蹦出来了。
都说狗急了跳墙,想不到,马急了,也会跳墙。
秦驭摆烂了,看就看吧,我不看你们就是没人看我,掩耳盗铃还是会的。
虽然自己骗自己,不是什么好把戏,但起码能给点心理安慰。
就这么大摇大摆进宫去了,路上极为吸睛,指指点点必不可少。
谁能想到,堂堂李贞人居然落得如此下场,骑的是这般羞耻之鹿角马。
简直令人贻笑大方,发指啥的,还不至于。
遇到看起来熟的面孔,他都是双手捂脸,得亏他视力好的过分,纵然可以下马牵着,但路途遥远,何时是个头。
而且他比较急,没时间再找匹新的,和马儿在小院斗智斗勇浪费了点时间,现在马上就要迟到了,与嬴苓约定的时辰要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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