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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谈的前三个女友,都是在最幸福的时刻,投入别人的怀抱。
后两个就算了,第一个却是刻骨铭心的疼痛。
在我深信海枯石烂,至死不渝的年龄,被一次又一次戏弄。
我不是傻子,当知道无法改变别人的时候,当然只能改变自己。
不再在意感情的价值之后,找女朋友就容易多了,甚至可以当做游戏周旋,游刃有余。
直到遇见伶。
遇见伶,不是一个正确的时间。
我当时已经有了女友华。
在我看来,伶是一个集传统美德一身的女孩,勤劳刻苦,脾气虽然倔强,但心地善良。
更难得的是,天生乐观,开朗热情。
最重要一点,伶很漂亮,皮肤淡褐色,相貌甜美。
笑起来,眼睛会变成弯月。
伶的家在三峡的深山深处。
父母务农。
带着弟弟到当时我上班的县城工作,为的是让弟弟有个良好的教育环境。
和弟弟租住在一个小屋里,相依为命。
她没有走上歧途(这么漂亮的女孩,若是走歪路,很容易挣到大笔的财富的,而且当时那个环境,这也是所有人认同的一个途径),她只是在商场里当一个营业员,为了挣双份的工资,把自己一天到晚限制在商场不到5个平方的空间里。
从无怨言,每天都是开开心心的面对生活的艰难。
我最开始被她的美貌吸引。
接触时间长了之后,被她的品格所镇服。
心里对她十分欣赏。
和伶接触,虽然满口无赖。
可从未对她不敬。
迷上种女孩,是理所当然的事情。
伶每天要上12小时以上的班。
没有更多的时间照顾她弟弟。
有时候还是她弟弟给她送午饭。
他弟弟才10岁。
我不动声色给她帮了几次小忙。
没有任何企图,根本就不想让她知道。
伶住的地方较偏僻,回家都是晚上9点多,每天她弟弟来陪他回家。
我就找借口说是要到她家附近办事,跟着她们到家,再临时编借口闪人。
每天都要找借口,也就不再需要借口了。
直到一天走到半路,伶笑着说:&ldo;赶路包,今天怎么又跟着来了。
&rdo;
我只是默默的跟着。
到了楼下,才说话:&ldo;你以为你很香啊,所有人的都跟着你跑,我是出来买烟的,我去买烟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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