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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他形成鲜明对比的是余淮。
余淮本来就是小麦色的皮肤,喝了酒以后简直就是一个关公。
我看着抱头痛哭的简单和β,忽然理解了小时候看到的那些叔叔阿姨。
在带卡拉OK的包房里唱完歌喝完酒,这些叔叔阿姨很多都会三三两两地拉着彼此的手倾诉衷肠,陈年旧事都翻出来絮叨,每每面对这种场面,没喝多的大人都会特别痛苦。
小孩子们懂什么,不管家中大人喝成什么样了,我们关注的都是自己的游乐,从来没发现,有那么多秘密和故事就从身边溜走了。
我放下相机,静静地看着在一旁陷入沉思的余淮,突然有一股冲动,想要跑过去看着他的眼睛问,余淮,你喜欢我吗?
你喜欢耿耿吗?
不是朋友的那种喜欢。
是不纯洁的那种喜欢。
你愿意告诉我吗?因为我喜欢你啊,很喜欢很喜欢,比喜欢自己还喜欢。
然而我只是走过去,和简单、β抱在一起哭了。
在余淮的要求下,服务员拿着我的相机,给我们六个毫无仪态的高中生照了一张合影。
β忽然大声喊起来:“去他妈的成绩,老娘是为了你们几个才每天去上学的!”
简单呜呜呜地哭着说:“不管是不是还在一个班,你们都是我最好的朋友。”
我却说不出话。
我讨厌离别的场景。
我连我爸爸妈妈离别的场景都记不住。
忘记悲伤的事情,是我的特异功能。
我只是侧过脸去看余淮。
是我的错觉吗?是他的脸太红了,还是他真的眼圈红了?
No.266
我们这座森林腹地的北方城市,夏夜总是清凉的。
白天的暑气随着太阳下山渐渐散去,夜色下,满是晚风带来的温柔凉意。
我们几个从饭店出来,走着走着就走散了。
一开始还能听见β他们吵吵闹闹的声音,迷迷糊糊中走过几个路口,再一转身,身后却只剩下了余淮。
“别担心,他们打车回家了。”
他看出了我的紧张,解释道。
说好了做一辈子朋友呢?就这么把我扔下了?
我必须承认,自己有一点点晕了,可是并不妨碍,我还能走直线。
“我送你回家吧。”
余淮说。
他似乎醒酒很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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