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吧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四十六章 我是谁(第1页)

“教练,我要学。”

夏若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收回金丝织成的网,在手中放出一簇金丝,冲至副校长面前,速度快到昂热都觉得是瞬间移动。

而副校长一脸欣慰,却将右手放在耳边,“你说什么?我刚才没有听清。”

夏若顿时领悟到某种含义,双手捧起一簇金丝,躬身说道:“校长,请指导学生该怎么做?”

遇到问题就得问,不耻下问可是传统美德,夏若深知这一点,并且还做到知行合一。

副校长脸上笑意更甚,连忙扶起夏若,扭头带着挑衅的目光看向昂热。

昂热面无表情,然而这只是表象,他真觉得这话简直扎心。

之前就有所察觉,现在他终于明白所谓炼金奇迹的内在,那分明是开了超级外挂的芬格尔。

讲道理,数遍混血种的历史,像副校长这样的奇葩并不多见,那群炼金术师究竟教了些什么,才能让和初代种对等的存在,形成这种性格。

绝对不是他来学院以后才变成这样的,昂热绝不相信短短几天,芬格尔综合征就能传染别人。

不可能,绝对不可能。

“年轻人,上道。”

副校长拍了拍夏若的肩膀。

整座学院,除了芬格尔,也就夏若这小子还算入眼,能处。

混血种怎么能去和龙族比硬实力,无论是言灵和炼金术,四大君王都可以碾压他们,他们唯一能胜过龙王的,还得是脸皮。

唯有依靠不要脸的精神,给龙王下套才有机会取胜,前人留下的璀璨智慧,如今的学生却没有几个能领悟的,只知道一天在那打架。

到时候,带把武器去找龙王单挑,龙王都觉得是来送外卖的,如果带的还是冷兵器,说不定还能用来剔牙。

“你放出的金丝是经过精炼处理后的黄金,众所周知,黄金性质稳定,且延展性强,一克黄金能拉长到几百米,而这只是普通的黄金。

经过精炼处理后,可以将其定性,用来传导精神。”

副校长拿起夏若手里的那簇金丝,手指捻压,品鉴金丝的品质。

“炼金术并不是字面意义上的那样,将物质点化成黄金,虽然有很多落魄的家伙确实通过这种手段谋生。

不过对于真正的炼金术师而言,我们的终极目标是追求‘完美’,黄金便是金属的完美形态,而追求完美的过程,才被称为炼金术。

但这只不过是个名字,本质上是对世界的认知与改写,古老的东方有门技艺,叫做炼丹,两者的本质其实是一样,时至今日,炼丹传承依旧存在。”

副校长谈论起炼金术,完全没有平日里吊儿郎当的样子,这时候他就像屠龙战场上的昂热,让人信服,心生敬仰。

“在更高的领域中,黄金向来是传导精神,容纳活灵的最佳介质,是我们的工具,就像修理工的锤子和螺丝刀。”

副校长打开话匣子,根本停不下来。

“而你释放出金丝真正的特性就是强化,举个例子,你随便找把木刀,用金丝缠绕在上面,构建特殊的符文,附加精神力后使其激活。

被强化后的木刀,说不定就能用来打爆昂热,开个玩笑,你不介意吧?”

副校长对昂热眨眼。

不生气,不生气,回去以后就把他今年的工资全扣了。

昂热这么安慰自己,怎么能和这种人一般见识,这不是凭白掉他身价嘛,扣工资就行了。

夏若简直感动得冒泡,今天收获真大,得了面具,还得到金丝的正确用法,更重要的是,还真是黄金啊。

热门小说推荐
丹道高手在都市

丹道高手在都市

作者带毛的玉米的经典小说丹道高手在都市最新章节全文阅读服务本站更新及时无弹窗广告小说丹道天才,穿越到现代都市,各种逆转翻盘,征服世界!...

都市之至尊战神

都市之至尊战神

他乃无双国士,位高权重,尽享无上荣光。他曾戎马数载,战无不胜,建立丰功伟业。今朝,他锦衣归来,重回都市,伊人却已香销玉殒。昔日仇敌,一言诛之巅峰豪门,翻手可灭,就用这万里锦绣山河,为我所爱之人立碑。...

私藏美人:王爷的农门医妃

私藏美人:王爷的农门医妃

欸,穿越了?还是个肺痨鬼?不带这么开玩笑的!好歹她也是个医学高材生,治治自己的病也是不在话下了。但是捡个美男是傻子?极品亲戚一大堆?地痞小贼齐上门。虾米情况?!二傻变王爷?扬言要扑倒她?婚后王妃揪着王爷的耳朵王府家训第一条?王爷高声天大地大王妃最大,是非对错王妃无过!...

武神无敌

武神无敌

纵横东方世界莫有能敌者,方能武道称神,是为无敌武神!东方世界,诸国林立,万千宗门,天才如雨,强者如云!古超一个普通宗门的外门弟子,只因获得一截神秘小刀,从而使得武道天赋疯狂提升!纵然资质一般,他逆天的武道领悟力,也足以让他与任何绝世天才武道争锋!妖孽般的天赋,注定了他自此以后都不再平凡,终会成为这东方世界唯一的无敌武神!...

深爱缘于光年

深爱缘于光年

深爱缘于光年字数2149527我的前半生是金丝雀,后半生是商场。酒店里,他夹着烟,吞云吐雾,和我在一起,我来治疗你的…冷淡。她不屑地轻嗤。他们约定好了只婚不爱,各取所需,到底谁动了真感情?...

斗罗之神级抽奖系统

斗罗之神级抽奖系统

新书七月七号发布,书名诸天万界之不死阎王系统,作者名星空龙麟。无敌文无限流爱青果首发,新书请前往爱青果搜索我的笔名。他曾一身白衣杀了无数人,白衣滴血未沾,被人称为白衣修罗。他曾一身白衣,杀得白衣染成血衣,又被人唤为血衣魔神。不管是修罗也好,魔神也罢,他只知道自己问心无愧。amphellipamphellip星斗大森林中,一只玉兔跟在他后面一口一个爸爸。amphellipamphellip青山镇下,一个紫发小女孩一直依赖着他。amphellipamphellip长留山上,她为他挡下一剑,他第一次大开杀戒,杀得...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