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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嗅一嗅空气,试着分辨花园内空气的味道,但闻不出任何味道来。
它没有味道,这也是有趣的事。
然后我进屋子去喂托比吃饭。
第二天是星期六。
星期六通常没什么事做,除非父亲带我去湖中划船,或去园艺中心。
不过这个星期六英格兰足球队要对抗罗马尼亚队,这表示我们不会出去郊游,因为父亲要在家看电视转播,所以我决定自己再去做点侦探工作。
我决定去问住在我们这条街上的其它住户,看他们有没有目睹任何人杀死威灵顿,或者在星期四晚上有无看见街上发生不寻常的事。
我通常不和陌生人说话,我不喜欢和陌生人说话。
这倒不是因为学校常常提醒我们要防范危险的陌生人,因为陌生人给你糖吃,或叫你坐上他的车,是因为他要和你做性的那回事。
我倒不担心那个,因为陌生人一碰到我,我一定会揍他,而且出手很重。
譬如,莎拉扯我的头发,因此我揍她,结果把她揍昏了,她还因此脑震荡,他们不得不将她送进医院的急诊室。
加上我口袋内还有一把瑞士行军刀,上头附有一把锯刀,可以切断人的指头。
我不喜欢陌生人,因为我不喜欢我没见过的人。
他们很难理解,就好像在法国一样,母亲在世时我们有时会去那里度假,去露营。
我很不喜欢,因为如果你进入一家商店或餐馆,或在海滩,而你却听不懂他们说的话,那是很吓人的。
我需要花很长的时间才能适应我不认识的人。
譬如,学校如果来了新职员,我要等好几个星期以后才会和他们说话。
我会一直观察他们,直到我确认他们不危险为止。
之后我会问他们一些有关他们的问题,好比他们有没有养宠物,他们最喜欢什么颜色,他们对阿波罗太空任务有多少认识,然后我会要他们画一张他们家的平面图,问他们开什么车,借此进一步了解他们。
这一来我就不会在意和他们同处一室,也不需要时时刻刻留心他们了。
所以,和住在同一条街上的邻居说话是件需要勇气的事,可是假如你要当侦探你就必须勇敢,所以我别无选择。
首先,我画了一张我们那条街所有住户的平面图,我们这条街叫做蓝道夫街,这张图是这样的:
接着我检查我的瑞士行军刀是否安稳的躺在我的口袋内,然后我走出去敲席太太正对面四十号的门,因为他们最有可能看见异状。
住在四十号的邻居姓汤。
汤先生出来开门,他穿着一件t恤,上面有这样的字:
啤酒有助于丑人性福美满
汤先生说:&ot;有什么事吗?&ot;
我说:&ot;你知道谁杀了威灵顿吗?&o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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