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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呜!
咕咕咕......”
林鸟唱晚,古木参天。
夕阳将群山腾起的雾气染成绚丽的绯红,和山坳处小湖边上的桃花林相映成趣。
可是位于山坳边缘的李易,却无瑕欣赏这绝美的景色。
他此时正扶着一颗参天的老树,不断的喘着粗气。
看着树下那座被枯藤缠绕着,上书“神仙落”
的石碑,目光里满是绝望。
这是他今天第六十四次看到这块石碑了。
李易发誓;他宁可现在回到公司去看老板那张油腻的胖脸,心甘情愿的当个996的社畜,每天被公司里那些垂涎自己美貌的小姐姐们骚扰调戏,被那些羡慕嫉妒恨的男同事针对打压,也不想再呆在这处处诡异的破地方!
他穿越了。
几天之前,喜欢美食又热衷于收集旧书的他在一个书摊买了本名为《食单》的老食谱。
那食谱怪异的很,明明看起来颇有年头,但是整本书却除了封皮上的书名之外一个字都没有。
抱着那么一内内的猎奇心理,以及“是不是泡泡水,用火烧一下”
就会显现出内容的中二想法,他给书摊老板开出了二百块钱的价格。
众所周知:不怕物件年份老,就怕物件文字少。
特别是对于古籍来说,一本没有字的书,丝毫没得价值。
就这么,在书摊老板假装不满的抱怨中,李易将那本纸张脆化的古书带回了家。
可是回到家刚一打开那本书,他整个人就没了意识。
再醒来的时候,就发现自己已经泡在这片飘满了桃花的小湖里。
更要命的是,这具身体......不是他自己的!
通过搜索原主的记忆得知,这身体的前主人是个傻子,没有固定的住处见天的疯跑。
前几天追着蝴蝶误入这片深山,失足掉进这片湖中淹死了。
好在李易会游泳,在穿越到这幅身子之后,才不至于二次溺亡落地成盒。
但是这并不代表李易现在有多安全。
通过搜索原主疯疯癫癫断断续续的记忆,他发现这个世界并非是自己认知中的任何一个朝代。
而是一个类似历史上的唐朝,却有妖魔鬼怪存在的世界!
在傻子凌乱的记忆中,就存有两次正儿八经的诡异事件;一次是傻子去葬礼上蹭饭的时候遭遇起尸,一次是偷吃坟头祭品的时候目睹坟头老鬼。
或许是因为神识有缺,又或者是傻人有傻福,傻子才没有被鬼怪害死。
可是傻子的好运气,并没有被随着身体被李易一同继承下来。
之所以这么说,是因为他现在确信自己被鬼打墙迷住了。
从湖边苏醒到现在,他已经试着走出这片桃花林六十多次。
不管他朝着哪个方向走,不管他用什么姿势,最后都会转回到面前这方石碑之前。
贡我一毫一宣,足可墨绘江山。祭我一剑一矢,足可戮弑八方。予我一琴一弦,足可操鸣青霄。犒我一鞭一马,足可君临天涯。贶我一裟一杖,足可渡脱百塔。借我一目一手,足可独霸天下。今我得狐一只,只得卧枕安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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