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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 回渝州(第1页)

林知秋进去漱口了,洗了脸,出来又问道:“被你爸妈的事影响了?还是受过感情的伤?”

杜然一摇头:“都不是。”

“我不信。”

杜然一没有和林知秋争论。

爱情是什么?

天性,这个是基因里面就存在的,人体的细胞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体细胞,另一类是生殖细胞。

生殖细胞的作用就是让你谈恋爱的,杜然一已经窥探了这个密码,他觉得没有必要再去谈恋爱了,这件事的本质都知道了,还要更多的事要去做。

如果诞生了第负一识,觉醒了内觉知,说不定自己就可以影响到内分泌,忽略掉这一部分内分泌就没有谈恋爱这件事了。

况且他是真的谈过,太费心力。

林知秋说不信是说不信杜然一不想谈恋爱,在她看来,或许是被加入给伤着了,不信爱情这种东西。

就像自己,爸妈一辈子过来,现在不也翻了车吗。

“喂,我要换衣服了。”

杜然一起身,拿了车钥匙和林知秋的行李,然后下楼了。

......

四月天,月底,山上翠绿盎然。

一条穿山的高速公路,一辆白色的车。

林知秋坐在副驾驶上,靠着车窗,看着外面的山,进了一个隧道,依旧没有收回目光。

“你讨厌猫吗?”

杜然一突然问道。

“猫?一般,我喜欢狗,你这个主意倒是不错,要不我养只狗吧。”

“不回去了?”

“不回。”

林知秋想了很多,她本来会出国留学的,这是她爸的安排,她妈妈反对了,现在不同以往,国家越来越强盛,出国不代表各方面的水准就强人一等。

而且华国发展的很快,真要出国,不如挤进大城市去,比如魔都和鹏城,这就是未来的纽约,后来又舍不得。

就这么一个女儿,家业足够大了,不需要女儿去创,做点她想做的就行。

这个社会,能在发展中守住就已经是胜利了。

林知秋心里是清楚的,就算她爸乱来,父母依旧不会离婚,也不会闹起来,牵扯的东西太多了。

这个时候杜然一那一番话起了作用,这个世界走向了我们不喜欢的方向,关键是我们无能为力....

可就是这样,无论哪个时代,都有人生活的很平静。

这是林知秋第一次尝试着在自己的人生里,去除她爸妈的版块。

无论是她爸还是她妈,都生活的足够好,有自己的兴趣、生意、朋友,只有自己傻乎乎的为他们两个担心。

“杜然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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