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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竖了个中指,转身走出卫生间,留给他一个潇洒的背影。
第11章帅出全宇宙
坐上电梯之后,我想象着姓金的那张臭脸,心里非常爽,我就喜欢你看我不爽又干不掉我的样子,嘿嘿。
不过爽过之后,我又有点担心,毕竟在这本小说里,他才是主角,以后我们两个少不了还要有对手戏,万一他要是因为这个事儿记恨上我,给我暗中穿小鞋使绊子,那就比较麻烦了。
当然了,我不是怕他,主要是这场战争一开始就是不公平的。
他是有主角光环加持的人,我的戏份虽然也很重要,但是我这个人物在小说中的作用是为了突出男女主感情的曲折艰难和结局的幸福甜蜜的(看看朗哥我这高超的文学素养,这句话放到小学语文阅读题里,那就是标准答案有没有!
)。
就好像我俩同时赛跑,我可能是开了每秒加速5000的逆天外挂,但是姓金的直接就出生在终点了,这怎么玩啊?
而且我只是说了句“臭傻b”
而已,还是在他先骂我“死基佬”
的情况下,他就一脸“小心我找黑社会砍你”
的既视感,这个男人绝对心胸狭窄小肚鸡肠,惹不起惹不起。
我想了想,为了保险起见,还是打开手机,将原文里描写男主第一次出现的片段找出来,大致浏览了一下。
金什么云在书中第一次出现,是在夜店里某个充斥着白花花的大腿和小蛮腰的走廊上,苏沐伊喝得醉醺醺的,一头撞进了他的怀里。
我真的无法理解到底是作者太有毒还是姓金的审美太奇葩,在旁边一群要胸有胸要大腿有大腿的美女环绕之下,他为什么能对身材像是没发育好的女中学生、打扮得还像个女鬼一样的小白莲产生兴趣呢?
况且小白莲的形象气质和某个著名的喜欢从电视机里爬出来的日本女鬼高度重合,难道他晚上单独和女主同处一个房间的时候,不会觉得瘆得慌吗?
我接着往下看,作者对他的外貌进行了详细的描写:
“金廷云黑色的碎发在额前飘逸,隐约露出一双浅色的瞳孔,眸光不带半点起伏,冷漠而坚硬的五官华美又单板,骨子里透出的一股子寒劲让人忍不住退避三尺。
这是一张完美得无可挑剔的脸,世界上任何一个女人都会心甘情愿为他疯狂……”
og,我看不下去了。
还没等她们疯狂呢,我可能就先被这段连标点符号都很羞耻的文字恶心得跳楼自尽了。
我强忍着喉咙里的不适感,硬着头皮在电梯达到一楼的时候看完了这部分,总结了一句话:
我的脸是帅出银河系,那么男主金廷云的脸就是帅出全宇宙了。
好吧,这一点我可以勉强承认,但是这对我接下来该怎么跟他斗智斗勇没有半点帮助。
就算哪天外星人侵略地球,他凭着自己帅出全宇宙的脸征服了外星人拯救了世界,跟我又有一毛钱关系吗?
就在这个时候,手机又弹出了一条短信。
我一看,是未知号码,于是先竖中指为敬,然后点开一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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