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亦即:庄子反对弟子死后将他厚葬,因为尸体放置于天地之间,给秃鹰吃掉,与死后葬于地下,给蝼蚁吃掉,并无本质上的不同。
只是给秃鹰吃掉,众人都会看到;给蝼蚁吃掉,我们看不见。
眼不见为净。
于是活着的人心安。
我不介意死后,我的尸体被人怎么处置,是送入猫口还是送入火葬场;只是对于爱我的人,他们断然见不得我的尸体被猫毁损,虽然火葬场的那把大火,要把我毁损得更加彻底。
但,吃了人尸的猫呢,是否还是从前的猫?
最深的疑虑是,我家的黑猫是否就是504老太太的那只黑猫?
我捡到黑猫至今,已有三个多月。
504老太太死亡距今一个多月。
如果吃掉老太太尸体的,确实是黑猫的话,那么应该不是现在匍匐在我脚下的这只黑猫。
倘若吃掉老太太尸体的,不是黑猫,而是其他动物,比如老鼠,那么……
只是为何黑猫会离开老太太呢?是因为它嗅到了屋里的死亡气息吗,还是它无力阻挡黑暗幽灵的侵袭,被逼离开呢?
我想起了黑猫眼神里的绝望。
如果是真的话,那么命运的轮回是何其的荒谬呀。
古希腊哲学家赫拉克利特说:人不能两次走进同一条河流。
可是我的黑猫,却两次走进了同一个危险境地。
莎士比亚曾借哈姆雷特之口提出了一个深刻的命题:生?还是死?这是个问题。
如今,这个问题响彻在我的心头。
生是本能。
可弗洛伊德又说了:死也是本能。
不过他最后对这个观点进行了修正。
即便他不修正,我也会毫不犹豫地选择生。
生不能带来,死不能带去。
这个指的是财富。
可我处于生与死的中间,于是恨不得与财富偕行。
至少我不能放弃我新买的房子。
网上有言道:婚姻是爱情的坟墓,可是如果没有婚姻,爱情就死无葬身之地。
房子是房奴沉重的壳,可是没有这个壳,我们就只能流浪乃至裸奔了。
我想有个家。
于是我暂且相信柳云深的话语:没有鬼,只是朱晴在搞鬼。
但我想不透朱晴做出这些事的缘由,至少柳云深话里留下了一个深深的疑团:即便朱晴可以做出血脚印,可以用猫血在别人家门口写&ldo;死&rdo;字,可失踪的两名小孩哪里去了呢?
她可能像对付小动物一样地对付两名小孩吗?
我觉得不像。
如果她可以这般残忍,那么柳云深就不可能活着跟我说这番话。
柳云深与朱晴为何会结怨这么深呢?
我并不相信柳云深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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