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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条去镖局的路,他已经走得极熟了。
这一路走去,约莫四里地,他脚力甚健,并不觉得远,反而是宁可放弃掉镖局里提供的早晚饭食,也要赶回来这里住。
因为他觉得有了这个小院子,自己和出门在外的三个家伙,才有个家。
更何况,镖局里可不会允许自己把大黄带过去。
一路赶到镖局时,正好大门刚开,几个守门的正打着哈欠洒水扫地。
镖局里除了总镖头和几个大镖师之外,其他大部分人其实也还是卖力气挣钱的,更有甚者,很多人是卖命挣钱的,其实并不比寻常人好到哪里去,但至少,在卖命之外的其它时候,他们的薪酬待遇,已经不低,日子也算悠闲了。
普通的老百姓,哪怕是程浩那样有一技之长的匠人,谁敢那么晚才起床?
跟门上两位打了个招呼,刘恒径直进了院子。
门口那两位只是简单点个头,也并不怎么搭理他——初进镖局的时候,刘恒还是颇得大家重视的,纵不至于另眼相看,但至少一个小乞丐当街杀死三个彪悍的外地人贩子这样的壮举,足以让他不至泯然众人。
但一个月后,刘恒就已经渐渐地泯然众人了。
甚至连泯然众人都算不上。
他是一个十足的土包子。
不说话时就傻乎乎地站在那里,一看就是一副老实巴交的模样,说话时脸上就露出一副憨笑的样子,一看就是一副乡下人的做派。
而且他居然选择了去喂马,可见是怕死的很,不然他该选择哪怕至少做个趟子手的——喂马一个月三百文,趟子手就是跟着押个镖,一个月就有六百文的保底,出镖就另算。
而以顺远镖局的名头,出镖其实风险不大。
再说了,就算有风险,死的也是镖师镖头,趟子手其实也算是出力气的,跟着搬货、撑个人场而已,真到了危险时候,没人会逼着趟子手非得卖命不可,更是没人非得追着把趟子手也斩尽杀绝。
就这,三百里一趟镖走下来,来回半个来月,就又是大几百文!
镖局里的年轻人,若是家里还没讨老婆的,一个月一趟镖走下来,加一起就是一千多文,吃喝都在镖局里,余下钱做什么?自然是出去喝花酒啦!
城里几个中等的妓寨,一桌花酒四个姑娘,下来也就是百文而已。
喝到尽兴处,搂个姑娘再睡一觉,年轻人,去去火,也不过多加一二百文!
这般日子,何等潇洒快意!
但刘恒显然不是这种人。
他刚来时,大家敬他当年的英雄事迹,也曾有人约他一起去喝花酒,却被他再三再四的婉拒了。
时日一久、次数一多,自然无人再请他,且不知不觉的,大家就都与他疏远了。
后来甚至有人瞧他觉得不顺眼,便拣了个机会,要求跟他对一场,他也只是憨笑着退缩,连连地摆手,“不敢,不敢,刀剑无眼,我可不想死!”
长此以往,谁能瞧得上他?
第二十七章马步
刘恒走进马厩的时候,孙老头正歪在门口的条凳上打瞌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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