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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岭州居然写读后感了?余笙有些不敢相信地又确认了一遍字迹,确认字迹就是霍岭州的后,他心情变得有些复杂起来,也满肚子疑惑,当年霍岭州不是嫌弃这些小说辣眼睛吗,怎么居然还写读后感了?为了吐槽冒着眼瞎的风险看到最后也是很不容易了。
余笙又仔细看向读后感,上面写道:男主是不是脑子有病,有钱长得帅,还有那么多妹子追,怎么就看上这个总喜欢和他对着干的脑残女主?不像我,找了一个颜值高做饭还好吃的老婆,不过阿笙他也爱跟我对着干,所以按照小说逻辑来说他也喜欢我?
“神经病!”
余读后感都这么自恋,余笙“啪”
地合上书就把它扔到了一边。
但好奇心又像个不安分的虫子,搅得余笙忍不住又伸手拿起了另一本小说,他翻到了最后一页,果然上面也有“霍氏读后感”
,入眼第一句就是:我觉得我错了,阿笙他根本不喜欢我,按这本小说的逻辑,女主通常会对初恋恋恋不忘,婚后还要继续纠缠暗通款曲,我今天下午发现家里的电脑昨天有观看过秋申导的《金色年华》的网页浏览痕迹,昨天是阿笙在使用电脑,我就说昨天问他在干嘛,他一副遮遮掩掩的样子,看样子一定是他又在想念秋申了,果然小说是源于生活的!
阿笙他还是喜欢着秋申ヽ(`Д′)·︵┻━┻┻━┻
余笙看着最后他画的那个小人掀桌的表情,心内觉得好笑,他又回忆了一下霍岭州说的事,这才想起来,那次是因为之前霍岭州问他看过《金色年华》没有,他刚想说还没,霍岭州又接了一句说这是年度华语十佳电影之一,他每年都会搜集这些好影片来学习镜头艺术和表演,那时余笙正因为演了一部烂片演技饱受嘲笑,他不愿被霍岭州看扁觉得他不学无术,就回复说看了,见霍岭州要拉着他讨论观后感,他找借口躲了,晚上便偷偷在书房刷了一遍《金色年华》,他没想到这件事在霍岭州看来竟然是另一回事。
反正现在都没有再解释的必要了,余笙叹了口气又放下这本翻起其他书,这次他找了好几本才找到了霍岭州留下读后感的小说,他索性把有读后感的小说都翻出来,对着日期把每一次的读后感排出序,然后按顺序看了起来。
第24章
余笙找到接着第二本读后感的小说,上面龙飞凤舞地写道:用恶作剧吸引对方的注意力这到底是一种什么操作?为什么我小时候恶作剧的结果是被爷爷打了一顿,工作后恶作剧被陈姐骂了三个小时,如果这个能用打情骂俏来解释,那为什么对阿笙恶作剧以后他反而不理我了两天?难道是我的恶作剧姿势不对?
回想起某段时间反复被各种恶作剧过的余笙还是忍不住骂了一句:“制杖!”
余笙又翻开第四本,上面用同样潦草的字迹写道:看了这么多本还是这本最有用,看得出作者是以实际经验在写,操作起来也方便有效,昨天晚饭后我和阿笙去超市,有个熊孩子横冲直撞差点把阿笙推了一个跟头,当时我就想起了这本书里的一句话,说完后果然周围路人包括熊孩子和他的家长都被震住了,阿笙第一次不是为了应付媒体主动拉着我的手就离开了超市,离开的一路上都低着头,大概是感动到害羞了吧!
这本书的名字我记下了,以后有时间再看一遍。
说起这件事,余笙都不用回忆,因为印象太深了,事情的前半段的确如霍岭州所说,他正专心挑选着货架上的调料,身侧突然冲出一个小孩撞了他一下,完全没防备的他差点就被撞倒了,还好霍岭州伸手扶住了他,小孩也被他爸妈呵斥了两声,余笙碍于身份不想节外生枝,站稳后推着购物车就准备换到另一边去买其他东西。
没想到这时霍岭州揪住小孩的后衣领又把他拖到面前,一挑眉说道:“敢碰老子的男人,小兔崽子你想怎么死?”
霍岭州说这句话的声音还不小,当时处于调料区的人应该都听到了,整个调料区立马陷入了诡异的安静,大家都不约而同用复杂的眼神看过来。
虽然他们都戴了口罩,但余笙觉得在这种目光注视下极有可能他俩明天就要上热搜了,急忙丢下购物车,拉着霍岭州就冲出了超市。
所以说霍岭州当时说出那么尬的一句话是被这本书带坏了?余笙心情也很复杂了。
他正要再翻下一本书时,门铃响了起来。
余笙放下书去开门,原来是联系的旧书贩到了,旧书贩上上下下搬了三趟才把大部分书给搬走了。
最后旧书贩指着书房角落里一小堆书问道:“这些也要搬走吗?”
余笙看着那些被霍岭州写了大段大段读后感的小说,犹豫了几秒说道:“不用了。”
送走旧书贩,余笙找来根绳子把这堆书绑好,他一边手提着书一边提着装杂物的包就往外走去,他把钥匙放在了玄关柜上,都快关上门时,他想了想又把自己的拖鞋也提上了。
原本单提一个包还算好,但现在还有一捆书,书的重量超出了余笙的预计,他没提出多远手就开始发酸了,今天郝宁有事也没法过来帮他,他刚刚用手机叫了车,但因为小区门前的那段路正在修,车没法进来,余笙只得自己徒步提着东西过去,他走一段路就歇一下换个手。
就在他又一次歇住换手时,就听一个男声问道:“需要帮忙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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