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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世健大惊失色,“进去?不会吧!
这里头估摸着几十年没人敢进去啦!”
“孬种。”
林曦逮着机会讽刺洪世健,大拇指朝下晃了晃,“我去!”
“谁孬?老子也去!”
洪世健咬牙道。
“不,你留着……”
左擎苍用下巴指了一下舒浔,“看住她。”
刚想说“我跟你一块儿进去”
的舒浔白了左擎苍一眼,见他很固执地看着自己,也就作罢。
好好一次沿路侦查,竟然演变成了鬼屋冒险记?
大门的铁锁很陈旧,锈得都往下掉渣子,林曦一踹它就开了。
门一开,一股阴风扑面而来,林曦手臂上的鸡皮疙瘩都竖了起来,回头看看左擎苍,见他跟着进来,也就放心了,最怕就是——回头一看,没人!
想跑,没门!
桑树不知道是什么品种,上面结满长长的桑果,一个个有手指那么粗,十厘米多长,有的紫红,有的暗红,也许是心境不同,林曦觉得那像剥了皮的手指。
好在现在是白天!
按洪世健的说法,这房子建于晚清,距今怎么的也百余年了,继剿匪行动后就无人踏足,那么就至少六十年无人打理。
野草足有一人多高,以前的石子小路早被掩盖了,要进去还得从野草之中的缝隙中钻过去,跟钻狗洞似的。
左擎苍把西装外套脱了,随手对折了一下,放在地上,就从野草之间钻了进去。
林曦赶紧跟上。
被野草遮住的房门居然是破的,下半部分已经空了,只留下几根木头。
左擎苍凑近闻了一下,又看了看破口,好像自言自语道:“樟木……人为。”
樟木最是防蛀,古代经常被用来做箱子,区区六十几年无人打理就能被虫蛀掉一半,绝不可能。
看破口,像是被人用斧子劈开,不知道是当时的土匪所为,还是之后有人闯入。
锁头锈得无法拉动,但这个破口足以让一个中等身材的成年男子轻松钻过。
屋子里是一阵巨大的霉味和死老鼠的臭味,光线很差,二人都把小手电打开,手电的光柱中还能见到飞散的细尘和毛呢纤维。
只见这里墙壁长满青色的霉斑,有的还生了一层青苔,家具都还在,就是遍布着厚厚的灰尘,呈现出一片灰白色。
手电光照向天花板时,居然惊飞了几只蝙蝠,它们不安地在屋子里盘旋着,半天才重新找了个落脚点,挤成一团倒挂在那里。
这里除了脏,好像也没什么可怕的嘛——林曦想,胆子一下子大了起来,开始在房间里乱转,还抓着扶手沿着楼梯上了二楼。
二楼一些房间的风格有些女性化,显然是以前这家的千金们住的,虽然现在灰蒙蒙的,但屋内摆设、用品看得出来很讲究精致。
可以想见,以前这个家庭正值鼎盛时,生活是多么的奢华。
林曦来到最里的房间,一推门,差点没出息地叫出来——这房间里啥都没有,正中间放着一个棺材!
他感到背后被人泼了桶冰水,冰凉透底。
为了不在洪世健面前漏气,他咬咬牙,上前几步。
黑乎乎的棺材停在那里显得阴森森的,哪有人在家里摆这么个东西!
近了才闻到,棺材发出一股恶臭,拿手电一照,这个棺材并没有被钉死,棺盖移了点位置,留出拇指宽的缝。
难道……里面的东西跑出来过?
“操.你们祖宗!”
林曦感觉自己的头发一根根都竖起来了,暗骂了句脏话来壮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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