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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就造成了文学革命诸人难以自拔的困境:既要面向大众,又不想追随大众,更要指导大众。
任鸿隽、梅光迪、林纾都在不同程度上意识到这一点的。
梅氏以为,如用白话,“则村农伧父皆是诗人”
。
任鸿隽有同感,他在给胡适的信中说:“假定足下之文学革命成功,将令吾国作诗者皆京调高腔。”
[37]而林纾则对“凡京津之稗贩,均可用为教授”
这种潜在可能性深以为戒。
在这一点上,旧派比新派更具自我完善性。
传统的士大夫的社会角色本来就是一身而兼楷模与裁判的,分配给大众的社会角色是追随;追随得是否对,仍由士大夫裁定。
两造的区分简明,功能清晰。
但对民初的知识人——特别是有意面向大众的知识人——来说,事情就不那么简单了。
所有这些士大夫的功能,现代知识人似乎都不准备放弃;但他们同时却又以面向大众为宗旨。
这里面多少有些矛盾。
关键在于大众如果真的“觉醒”
,自己要当裁判时,知识人怎样因应。
假如稗贩不再是“可用为教授”
,而竟然“思出其位”
,主动就要做教授,那又怎么办?林纾已虑及此,新文化人却还没来得及思考这一问题。
过去研究五四之前的文学革命,虽然都指出其各种不足,但一般尚承认其在推广白话文即在试图“与一般人生出交涉”
方面的努力和成功。
其实恰恰在这一点上,文学革命只取得了部分的成功。
胡适自称:“在短短的数年之内,那些[白话]长短篇小说已经被正式接受了。”
[38]但在几年内最先接受白话者竟然包括素称落后的北洋政府,它在1920年就规定小学课本使用白话文。
而最接近“引车卖浆者流”
的读者反而在相当时期内并不十分欣赏白话文学作品,张恨水就同样用古文写小说而能在新文化运动之后广泛流行,而且张氏写的恰是面向下层的通俗小说。
这很能说明文学革命在白话方面的“成功”
其实还应做进一步的分析。
如果从销售的数量言,二三十年代文言小说恐怕不在白话小说之下。
美国学者林培瑞已做了很大努力去证实是哪些人在读文言小说,哪些人就是以上海为中心的“鸳鸯蝴蝶派”
早已生出交涉的“一般人”
。
[39]
不过,文言小说在相当时期里的风行虽然可用统计数字证明,文学革命诸人自己的确没有认识到,恐怕也不会承认,他们在“与一般人生出交涉”
方面竟然成功有限。
很简单,他们自己的文学作品也确实很能卖,同样是不断地再版。
这就提出一个新的问题,文学革命者们到底与什么样的“一般人”
生出了交涉呢?或者说,究竟是谁在读文学革命者的作品呢?后来的事实表明,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接受白话小说者只是特定的一部分人。
他们中许多是从林译文言小说的读者群中转过来的,有的更成了后来的作者(如巴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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