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羞耻之心,让它见鬼去吧!
周琦蘸墨,转头看着项弘,朗声道:“伯德兄乃常山国人氏,常山又属赵地,燕赵之地多豪杰。
今兄长不畏生死,随吾行此大事,此诗当以兄长开头!”
言毕,周琦当即开始奋笔疾书,项弘听在耳中,心中却是涌出一道暖流。
他知道,此事以后无论生死,项弘之名必然流传于世!
“赵客缦胡缨,吴钩霜雪明。”
赵国的侠客项弘帽上随便点缀着胡缨,手中吴钩利刃如霜雪一样明亮。
周琦停笔,又看了看停在身旁的白马,转头对着已经下楼围观的曹操微微一笑,继续动笔。
“银鞍照白马,飒沓如流星。”
曹孟德所赠送的白色战马,与马背上的银鞍相互辉映,飞奔起来宛如飒飒流星。
“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
十步可杀一人,千里之行,无人可挡。
“事了拂衣去,深藏身与名。”
事情完毕以后拂衣而去,隐藏己身,不求功名。
“闲过酒肆饮,脱刃马前横。”
闲暇之余路过酒肆,叫来两坛酒痛饮下肚,把利刃横于马上。
这一句,周琦为了更应景做出了些许改动。
“将炙啖朱亥,持觞劝侯嬴。”
仿佛与朱亥一起大块吃肉,与侯嬴一道大碗喝酒。
“三杯吐然诺,五岳倒为轻。”
三杯下肚,想起了他们二人曾一诺千金,义气重于五岳之壮举。
“眼花耳热后,意气素霓生。”
酒后眼花耳热,意气勃勃劲生,气吞虹霓。
“救赵挥金槌,邯郸先震惊。”
我仿佛看到为解赵国邯郸之围,侯嬴向信陵君献计窃得兵符,夺权代将,救赵却秦。
又好像亲眼目睹朱亥挥金槌怒杀大将晋鄙夺取兵符,帮助信陵君发兵救赵,使得邯郸军民大为震惊。
“千秋二壮士,烜赫大梁城。”
朱亥与侯嬴的名声煊赫于大梁城,真乃千秋万古二壮士也!
“纵死侠骨香,不惭世上英。”
他们作为侠客义士,纵然身死侠骨也留香,不愧为一世英豪。
“谁能书阁下,白首太玄经。”
谁能歌颂他们的侠义之举呢?像那些头发都白了,仍旧终身困于书阁之内,还在书写《太玄经》的杨雄之流,肯定不会如此。
只有像我这样的人,才会在酒肆门口作诗,歌颂两位之义举!
这首《侠客行》几乎算是穿越者装逼利器吧,读起来也大气磅礴、酣畅淋漓,可是很多人或许并不知晓其中意思,这里就费点笔墨结合书中的环境,胡乱翻译一下,若有不妥之处忘诸君勿怪。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
他调查案件的速度之快,令人咋舌。上到多年的疑难杂案,下到寻找猫狗,似乎没有他破不了的案子。不过他给人的印象最多的还是,喜欢随身带着一把生糯米。...
灯红酒绿的都市里,还有不为人知的世界。绘符,布阵,斩妖魔,是我们的日常生活。我是苏淇墨,我来自斩妖学院!...
又名在逆流的岁月里习惯的点了支香烟,我穿梭在人群涌动的街道上,从最初路过玩具店的欣喜到喜欢上更纯净的黄昏,人流正渐渐的消失在我的视线里。夕阳那么美,而我却塞上了耳机,然后放上了一首萧亚轩的最熟悉的陌生人。只怪我们爱的那么汹涌,爱的那么深,于是梦醒了搁浅了沉默了挥手了却回不了神…我在想,谁成为了我的陌生人,谁又会陪伴我左右看着这美丽的夕阳。...
我叫孟川,今年十五岁,是东宁府镜湖道院的当代大师兄。...
兵锋天下林义简介主角林义陈婉婷一寸山河一寸血,十万男儿十万兵。披上军装,我为战神,军装褪去,他们称我为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