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石胖子养了整整一周总算是没什么大碍,而我们仨已经开始劳动了。
刚好去的时候赶上秋收的季节,甭提有多忙了,早上五点多就得起来,吃过早饭就和其他社员一起下地,午饭有人专门送到地里来,吃完了一直干到月亮爬上杆头。
全村就靠这点口粮过冬,东北的季节冷的快,一眨眼冷不丁就能飘场大雪,到了那时候就连野菜都挖不到了。
我们要抢在下雪之前把地里的二道坝子给豁好,准备到时候种下小麦,那一个月里是我从少年时代过渡到青年最快的时光。
一个月后,我皮肤黑了,手臂变粗了,手掌上的水泡破了又长,长了又破,渐渐的起了一层茧子,逐渐慢慢的能适应农村集体劳动的生活了。
查文斌还有我和胖子是住在一间屋子的,一个大通铺,袁小白住在隔壁,那里也是我们的厨房,中间用一道帘子隔开,外面是吃饭的,里面就是她住的。
我们住的仓库离苗老爹家不远,那会儿一个月后就开始自己独立更生了,粮食不够吃是最大的问题。
好在苗兰经常会来接济我们,他们家有两杆猎枪,苗兰的是一把土铳,说是她爸爸以前用过的,野人屯的先民们多是鄂伦春人,那个民族本就是以游猎为生,这儿的人几乎家家都有猎手。
苗老爹时常会去打猎,这山里狍子、麂字还有野兔野鸡啥的很多,有时候他就给我们也分上一点让苗兰送来。
袁小白原本是不会做饭的,我们三个男孩子自然也是不会,但是在那样的环境里每个人成长的都很快,袁小白就是看着苗兰做饭自己在后边学,慢慢得自己也会简单的烧几个菜了。
还有的时候,苗老爹遇到心情好的时候会提着一个酒壶过来,里面装的就是土烧。
那个年代粮食是很宝贵的,哪里舍得用粮食酿酒,但是勤劳的中国人民永远都是有创造力的,玉米的秸秆、高粱的秸秆,还有富含淀粉的葛根,这些东西被收集起来酿成的酒就是土烧,和它的名字一样很原始却又很带劲。
我和查文斌是不喝酒的,但是石胖子爱,在苗老爹的眼里,我们这些儿孙辈的人还是孩子,很少会给酒,胖子那人比较会缠,缠得老头实在不行的时候就会给点。
有好几次,我也就见过苗兰回去偷她爹的酒拿过来给胖子喝,也不知道那小子怎么说服她的,在那个年代,少男少女的关系仅限于同志和战友。
时间过的飞快,十月下旬转眼就到了,今年的初雪比去年来的稍微晚了一些,村里的猎人们都已经开始在准备一年一度的冬猎了,这是全村人过冬的保障,挨家挨户都很重视。
野人屯的冬猎是苗老爹组织的,他的枪法好,又是军人退伍,听苗兰说第一场雪后大型猎物会在雪地上留下脚印,而他们的目标就是那些养了一整年肥膘的野猪和头上带角的大鹿,当然有时候运气极好会猎到熊。
冬猎和平时的打猎不同,猎人们需要进入到人迹罕至的深山,一般从出发到回来需要四五天的时间,在这期间猎手们是不会回来的,只有负责运输猎物的劳力才会往回跑。
本来这样的行动是轮不到我们的,但是胖子一听说是打猎就来了精神,软磨硬泡的总算是给我们仨男孩子谋了个苦力的活儿,被允许可以跟在后面充当抬猎物的脚力,而袁小白则和苗兰她们那些女孩子们一起负责收集菌类和松子,这些都是过冬的时候必须的食材……
第二十二章胖子的计划
今年的运气很好,训练有素的猎狗们在第一天就包围了一群野猪,那是位于距离野人屯三十里地远的一处山坳里,三头大的带了一群小的。
猎狗很聪明,它们放弃追逐那些善于奔跑的大猪,专攻小猪,大猪护崽心切又调转回头恰好落入了猎人的包围圈。
猎人的等级是非常严格的,作为猎人领头的苗大爷有权决定打哪头猪,这里的山民们严格遵守着先祖们的遗训,怀了崽的母野兽不能打,只能打大的不打小的,一次不能赶尽杀绝要留种群。
于是苗大爷挑了其中两头一公一母,那只肚皮上猪奶子甩来甩去的则不在选择范围内,因为它需要哺乳。
他们的先民认为山里的野兽是自然的馈赠,只要够吃就好,不能索求无度,要懂得适当取舍才能保证这里的物种生生不息继续繁衍。
枪法好的枪手被选了出来,两声枪响过后两头猪应声倒地,全都是命中心脏。
打野猪有个技巧,不能打头也不能打身子,野猪的头骨相当坚硬,别说土铳就算是步枪也未必能打穿,它又常年在松树上蹭痒痒,皮上凝结了厚厚一层松油脂,这就等同穿上了一层铠甲。
一旦伤了枪又没死野猪就会扑人,那玩意的獠牙跟匕首似得往两边弯曲,要是被顶上一下不死也得断几根肋骨。
野猪唯一的命门是在前肋,也就是左腿的下方腹部,这儿的皮肉是最柔软的,子弹从这里射入可以直接命中心脏,只有枪法极好又有经验的老猎手才有把握一枪毙命。
石胖子看他们打枪自然是心痒得不行,但是还没等到他自告奋勇的上前线请缨,我们仨的任务就已经被安排了,拖着这几两头猪回村里交给屠夫处理。
虽然不情愿,但是这一趟还是有收获的,有一头小猪大概是被枪声给吓怕了,只站在原地哆嗦怎么都不肯走,苗老爹说这样的猪仔怕是在野外活不了,让我们一并带回去找个地方豢养起来,如果能养活,这头猪就算是我们仨额外的福利。
六年前,他惨遭陷害,家破人亡。六年后,他王者归来,天威浩荡。为挚爱,他十步杀一人。为亲人,他一手遮九天。...
本书猪脚拥有神秘的魔神血脉,一面是神,一面是魔!不同的性格,不同的行为,造就了不同的英雄!且看书中猪脚与五位兄弟并称‘六贱客’在游戏中如何呼风唤雨笑傲人间!本书之中,还是以YY猥琐为主,美女友情神器金币宠物,穿插其中!无尽的福气无尽的机遇无尽的实力,造就了无敌的英雄!!!...
一朝穿越成为代价王妃,本就郁闷到不行了,还要和公鸡拜堂,是可忍孰不可忍。一场阴谋改变最初善心,原来不是心地善良才能活的长远,什么小人什么阴谋,姐姐不过是不屑一顾,等姐认真起来,全都小菜一碟。战王是什么?不是一只鸡么?怎么变成帅哥了?那个战王爷,请你离我远点行么君宛若,你再消失不见,我的心也会死去,答应我,再也不要离开我...
理论上,他是一个大明的官,但他还有一个副业海盗!当官和当海盗,都是充满了前途的两个职业。海盗抢得,为什么我抢不得?这是他的口头禅。巡检是再小不过的...
不许贴近我!不准睡,这是我的床!不许你跟别的女人太接近!林翰万万没想到,自己的未婚妻居然是个霸道女总裁...
惊!唐家千金勾引厉氏总裁,被厉总保镖踹进医院!宋烟委屈总裁说,踹死有奖。热搜第一!厉氏总裁厉北霆性取向不明,疑跟乔家大少恋爱中!万千少女梦碎一地,帅哥总有美男抢。宋烟扶额我得监视好他俩,为总裁觅得良妻!劲爆!厉氏总裁与保镖街边热吻,坐实GAY传闻!宋烟摔键盘GAY个鬼!老娘是女的!宋烟觉得自己很难,为给弟弟治病,女扮男装当保镖,每天都在厉北霆的魔爪下苟延残喘。厉北霆,霸道总裁代言人。腹黑冷血商业霸主,不近人情,不爱女色。好像也不全是宋烟摸着自己红肿的嘴唇,干笑一声,总裁,能不能放开我。厉北霆在宋烟耳边低喘,答应我,别离开我。在遇见宋烟之前,厉北霆没爱过人。遇见宋烟后,厉北霆不管宋烟是男人还是女人,他都爱。女扮男装小保镖X偏执痴情霸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