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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章(第1页)

胡适晚年见到钱锺书的《宋诗选注》,先表扬钱“年轻有天才……英文好,中文也好”

但也立即看出钱先生一面不“用经济史观来解释”

,一面又“故意选些有关社会问题的诗”

;将五六十年代大陆“旧知识分子”

与“新时代”

那种有意无意间的疏离和接近,体会得一清二楚(当年主持文艺批评者如果也像胡适一样心细如发,则钱先生休矣)。

同样在晚年时,胡适说起傅斯年一次在美国讲学,不带一张纸,“在黑板上把《汉书》和《史记》的《儒林传》不同之处完全写出来,你看他记忆性多好”

胡知道傅是“不会演说的”

,所以马上又补充说:“他也许早一晚做了苦工,第二天有意这样表演的。”

这是典型的仁者见仁。

胡适一生不爱说无根据的话,曾说过做梦都有生活的经验作底子。

则他所认知的傅斯年讲学,很可能就是以他自己类似的“经验”

为底子。

[29]

胡适自己确实一向对很细小的地方都能注意到。

胡适留学回国后返乡时,穿夏布长衫而不是西装,在当时即颇出人意料,被看作是他的美德。

而这样注意细行是有好报的。

唐德刚先生说,胡适初回国,不仅学贯中西,“在个人行为上,也循规蹈矩”

所以新文化运动中一切为老辈看不上眼的破坏性行为,都记在陈独秀账上;而略涉建设性的“新思想”

“新道德”

等,就都归了胡适之。

这是很有体会的见解。

胡适在1921年与高梦旦谈过自己的婚事后在日记上批注:“最可怪的,人家竟传说独秀曾力劝我离婚,甚至拍桌骂我,而我终不肯。

此真厚诬陈独秀而过誉胡适之了!

大概人情爱抑彼扬此,他们欲骂独秀,故不知不觉的造此大诳。”

[30]这里所说的“人情”

的“不知不觉”

很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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