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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远望去,只见一处灵山福地前面,树立起一座巫族部落,一个又一个原始村落为单位聚集栖息,其中石屋林立,分布的极为杂乱。
部落中人声鼎沸,但人数不算很多,约有十万族人,八万武士,一万孩童与千余老者,周围十数万里之地,皆是巫族狩猎之处。
巫族没有围墙,没有围墙却还是有人巡逻。
远处两位巡逻的巫族身材魁梧健硕,浑身肌肉凸起,行走间大地似乎都在微微颤抖。
这两位巫族都有真仙的修为,这还只是巫族的一个中等部落:刑天部落,由此可见巫族的强大。
路尘站在空中高处,观察了一会这刑天部落后,便落在了地面上。
“兄弟你看我这刑天部落如何。”
见到刑天部落,刑天脸上露出一丝笑容,对着路尘问道。
“很强大,十分繁华。”
路尘想了想,十分违心的胡说道。
他本来想说很蒙昧,很野蛮的,想了想,这话太得罪巫,便放弃了。
不过,在他这个地球穿越者看来,刑天部落,这种过着群居生活,穿着兽皮树叶的状态,的确和前世人类传说中的祖先差不多。
巫族出现在天地间,已经历十二九千六百年,共计一元会的时间了,可是却丝毫没有,发展出文明的趋势,对于洪荒没有任何发展帮助。
这样的巫族和他的老对手妖族,怪不得会成为了过去式,以至于后来人族成为天地主角。
来到洪荒这么多年,伴随着参悟法则,路尘也明白了,天道本身是没有灵智的,天道根本就没有自己的意识,就像是一个电脑程序一样。
龙凤麒麟三族、巫妖二族被天道所弃,都是为了洪荒更好的发展。
人族最终成为天地的主角,就是因为人族的一系列特征十分利于洪荒的发展。
“哈哈,那是,我这刑天巫族,在巫族众多部落里,也就是中等部落而已。”
听到路尘的夸奖,刑天哈哈大笑,直接带着他往部落中走去。
“刑天首领,你回来了,那天狼王怎么样了?”
刚看见刑天回来,两名如同小巨人般的巫族巡逻士兵,围了上来,高兴的询问道。
“天狼王已经被这位兄弟斩杀了,你们去通知一下,让下面准备,今天我们刑天部落,有贵客前来,一定要把我们刑天部落,最好的美食灵果拿出来好好招待。”
刑天指着身边的路尘,开怀大笑道。
“遵命!”
听到他们首领说,一直和他们刑天部落斗争不休,却始终能够略胜一筹的天狼一族的族长天狼王,现在竟然被这个青年道人给斩杀了。
顿时刑天部落的族人,心中既觉得难以想象,又满是惊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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