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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算世界末日也绝不与你分离
是你让我内心不再静寂
爱你这件事没有限期
你是我此生唯一归属地
至今只有你来过我心里
死亡降临时那里也只有你
都是你
爱你这件事没有限期
你是我此生唯一归属地
一曲终了,她似乎还沉浸在旋律与陈聿的歌声里,目光些许迷离。
直至,歌曲切换至下一首,她才倏地回神,然后再将歌切换来,将播放模式换成单曲循环。
歌的藏头是:安弥我爱你,爱得要命,我知道你不相信,但我就是爱你,至死都爱你。
简直不要太直白。
现在的人常常将“喜欢”
挂在嘴边,却很少说“爱”
,哪怕是谈了几年的情侣,或许都很少跟对方说“我爱你”
这三个字,人们觉得“爱”
的分量太重,不敢轻易宣之于口,若是感情不够稳固,听到这三个字的人更是会觉得对方轻佻,不够稳重。
陈聿道行那么高,会不知道这些吗,但他偏要用“爱”
这个字,那就证明:
他觉得,喜欢不足以形容他对她的感情,他就是爱她。
这天夜里,她拿着手机,一遍又一遍地听着这首名叫《爱上樱桃的理由》的歌,一遍又一遍地看着歌词,全然不觉——
黑暗中,一双眼睁开。
作者有话要说:
本文主打一个全员疯批
ps:不要用正常人的思维去评判陈聿,他就不是个正常人,如果大家理解不了他为什么就这么爱安弥了,做个比喻,就拿跳舞这件事来说,有些人学了很久跳舞,却只当个消遣,有些人可能只学了一两个月,就确定这会是一辈子的热爱,一辈子的追求,总有那么一些人,他们认定一件事真的不需要很久。
第22章失火
已入深秋,清晨薄雾蔼蔼。
待雾气渐渐散开,阳光穿过透明玻璃,漏进窗帘缝隙,在木板上拉出一道淡金色的光影,并延伸向卧室中央的床榻。
阳光太刺眼,安弥醒过来。
出于本能,她将头侧到另一边躲避光线,然后才缓缓睁开眼。
睁眼的那一瞬间,她愣了一秒,眼前是南星放大的五官。
这没什么好大惊小怪的,只是距离太过近了。
南星将头靠在了她肩膀上,一只手搭着她腰,以前和苏芷伊她们睡的时候,早上起来也经常是这个情况,但对象换成南星,她有些不习惯。
轻轻将她手放下去,安弥从被子里出来,为了不吵醒南星,她准备去外边的卫生间洗漱,但脚还没着地,背后就传来南星迷糊的软声,“安弥姐……”
安弥回头,“吵醒你了?”
南星揉揉眼,“你要起来了吗?”
“嗯,我这两天得去练拳。”
之前脚伤着一直都没去拳馆,还有两天就要跟陈聿开打了,她必须得去练练,虽然她并没有抱太大希望能赢,对方要是只做防御,其实更不好击倒,但也不是毫无胜算,既然如此,那她就全力以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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