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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刀子捅向慕秋的刹那间,慕秋动了!
他向前一个九十度鞠躬,刀子从他的上方划过,捅了个空!
光头机车男也是老江湖了,虽然惊讶这亚洲小子的应对,可也没有迟疑,右手换左手,刀口朝下,往慕秋的背上捅去!
也就是一瞬间,所有人都以为下一秒会血花四溅的时候,慕秋的招式终于用了出来!
那哪是什么弯腰躲闪?
那是一招极其标准的。
兔子蹬鹰!
慕秋双手撑地,两脚以闪电之势踢向了偷袭他的光头男下巴位置!
这脚蹬过去,光头男上一秒还在窃喜攻击得手,下一秒就感觉自己视野很怪,脑子都没反应过来自己是被踢飞在空中了,就落在了地上,撞翻了一堆酒瓶!
“咔嚓!”
那夸张的一脚,那离谱的角度,那恐怖的下巴脱臼声,不绝于耳!
“小子!
你找死!”
什么叫做黑帮?
拿把刀子,抽着烟,染个奇怪颜色的爆炸头,听着都算不上歌曲的音乐,最后在校门口盯着未成年抢钱的,最多算个该溜子(街溜子),充其量进化成个街头的小混混。
他们都不属于黑帮。
如何区别混混和黑帮呢?
很简单,枪。
显而易见的,这个酒吧里,慕秋踢飞的那个人,也属于黑帮。
本地的一个小小的,黑帮组织,甚至出了这条巷口,转几道弯,就没人得知的那种黑帮。
可它毕竟是黑帮,成员人手持枪的黑色组织。
“小子!
双手抱头,不然我一枪崩了你!”
光头男的同伙,都掏出了手枪,指着慕秋。
他们不是不敢开枪,也不是没杀过人。
只是,在这里动手的话,老板会不高兴。
处理尸体,也会很麻烦。
他们盘算着,把这亚洲小子弄到下水道或是随便一个没人的地方,抛尸就好了,何必在这里自找麻烦。
这下,给慕秋可乘之机了。
他可不管什么酒吧老板,哪里难处理尸体。
他就是为了搞事情才来的,整死几个黑帮成员,替哥谭的普通平民,真正的为民除害一次!
“啊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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