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而正是这份贴心,让郑家二老和郑家这些长辈们越加疼爱车晨这个懂事的让人忍不住怜惜的孩子。
郑爷爷拄着竹杖,对车晨说:
“你干爸知道你喜欢吃老舅爷家的毛桃,特意从你老舅爷留的晚桃那里摘了一筐,还要了两株五年的大苗载在院子里,明年你们就能吃上自家结的桃子了!”
八九月份正是桃子开始成熟的时候,他们村里的桃子树家家基本上都有一些,但是都是普通的品种,肉质较硬,个头小又招害虫,只有郑铭老舅爷家的桃子是用山上的野桃嫁接出来的品种,每年到临近中秋的时候都还有,虽然个头也小,但果子汁多肉厚,滋味微酸甘甜,有一股特殊的桃子香气,小时候郑铭车晨没少吃。
当年一共只有三株,给了车晨爷爷一株,可惜早年动乱的时候被人砍了,就剩下老舅爷家的两株,这些年来年年扦插、育苗,却也不过在前几年成活了七八株,因此在他们村很有些名气。
不过还是那两株老树上结的桃子最有味道。
“太好了,我早就想吃老舅爷家的毛桃了,城里超市的水果虽然看着好看,可吃着就不是味儿!”
相比现代不知培育多少代的早熟高产水果,看起来个大颜色鲜艳,但是吃起来如同菜瓜般无味,原始山野桃加上老家桃的嫁接品种,很有小时候那种桃味儿,让人一口就胃口大开,根本无法相比。
他和郑铭给每个家人都带了礼物回来,趁这时候给大家分了。
女人们都欢喜的拆着他们带回来的礼物。
分完礼物,已经是下午两点,高兰英就杀鸡宰鱼的张罗着准备晚饭,除了爷爷奶奶两个长辈,大家一起动手,老爸生火老妈负责煮饭,婶子炖鸡炖肉,小叔负责炒菜,车晨、郑铭和郑颖被赶到一旁去玩了。
虽然才分开几天,可车晨也是有点想念,老早就听到了兴奋的狗叫声,十分开心的来到院子里,解开链子,也不嫌脏的抱着大黄狗坐在郑爷爷的躺椅上。
大黄虽然是土狗,但是身子敦厚强壮,很是憨厚可爱。
颇有几分拉布拉多和柴犬结合的模样。
毕竟所谓柴犬什么的虽然挺受追捧的,不也是岛国田园犬俗称土狗的吗?
难得放风时间的大黄被主人抚摸的眼睛咪着,舌头微吐,露出一脸享受的表情。
车晨见了不由笑着拍了拍狗头,继续给它马杀鸡。
从小这狗就跟他亲,可是爷爷一人照顾不来,他又上学,就放在郑家去养了。
因为怕大黄乱跑被偷狗的下药带走,这年头偷狗贼虽然不似九十年代那个时期那么猖狂,不过外来人口和本地无业游民还是有一些的,偷鸡摸狗时有发生,也怕小偷进院被狗咬伤反而要担责任,所以只能委屈它被栓上了。
这也是法律尚有着不健全的地方,有时候把人看的太重,有时候又太轻。
不过咱们自己的社会也在进步,相比上个世纪,现在的生活可是好多了,吃的用的根本就是旧社会老百姓想都不要想的皇帝般的生活。
五点钟离天黑还早,大家就吃上了一桌丰盛的晚餐。
看着一家人和乐融融,每个人脸上都洋溢着幸福的笑容,车晨一边应付着三男三女六位长辈的关怀慰问,也不耽误他一只手不停的猛夹菜,米饭盛了一碗又一碗,惹得郑颖连瞪白眼,手里不停的抢食。
结果被高兰英一筷子敲在手上惨痛镇压。
郑颖侧头看着二哥,对他撇了撇嘴,痛心疾首的搞怪叫道:“不公平,老妈偏心!”
“你哥瘦的这样,你还跟他抢?”
见到全家都向着二哥,郑颖顿时蔫了下来,车晨笑着给她夹了一块蜜三刀,郑颖顿时又笑的两眼如同月牙。
“还是二哥对我好!”
因为车晨是干儿子,所以反而最受大家关心,就连郑颖也不过嘴上说说,这小跟屁虫从小最粘的就是车晨了。
有这个开心果在桌上活跃气氛,这一场家宴大家吃的也都开心快乐。
……………………
4k大章送上,今天下午家里给安排相亲,希望过程顺利吧!
另外金手指就在下面几章就出场,谢谢大家支持。
有人说心光就是金手指,如果是现实鉴宝小说的话确实是如此,但是本书是奇幻二次元,所以心光是机缘也是坑,其实金手指前面章节已经提到过,不知道大家能猜到吗?(小燕文学WwW.XiaoYanwenXue.CoM)
...
...
甘子义穿越了,成为历史上那个生于安乐,死于忧患的清文宗。他能够给风雨飘摇的大清朝带来什么样的改变吗?如果你是七零后,你会喜欢看到这本书。你可以从中找到当年看真正历史小说的感觉如果你是八零后,你会愿意看到这本书。你可以从中感受到一个大约真实的历史氛围如果你是九零后,你一定要看看这本书。你可以明白原来现在很多影视作品都是胡扯。本书算是自娱娱人之作,在写法上和风格上都有了一点新的变化,不会有很多的YY和狗血,只有一段娓娓道来的历史传奇。QQ群是86794189。有愿意交流的,可以加入进来。...
独家暖婚顾少,请低调七年前,安七离开了顾南风,从此消失在他的生命中。七年后,新婚一年的丈夫出轨,闺蜜爬床,他来到了她面前。面对重重误会,她终于隐忍不住,既然不爱那就放我离开。直到她再次离开,他才后知后觉的发现自己错了。风言风语嘲笑他捡破鞋,他不在乎,这一次没有谁能阻止他追回她。...
一种毒药,一种解药,武林风云之下,暗流汹涌两棵神树,两门武功,江湖恩怨之中,抽丝剥茧。初入游戏的迦叶,凭借自己的智慧,获得了一本辅助绝学,正是这本秘籍,让他有了闯荡江湖的资本,之后的江湖岁月,他勤修苦练,只有一个目的将这门武功练至大成,然而,一次偶然的遭遇,他遇到一种名为三魂七魄丹的丹药,自此被卷入团团迷雾,无数的疑团,无数的悬念,这个江湖,究竟是怎样一个江湖,他该如何去伪存真,揭开谜底呢?...
汇聚铁血男儿,开创佣兵之城!在燕云十六州的土地上,我不想再听到,汉家百姓在蛮族铁蹄下的呻吟声!什么?佣金哪儿来?世界上百分之七十的财富在大宋汇聚,钱自是大有来路!政策支持?太祖说了我以二十匹绢购一契丹人首,其精兵不过十万人止费二百万绢则敌尽矣。这,就是政策!什么?还有人手哪儿来?呵呵,宋,不缺少铁血儿郎!宋的湮灭,只因他不够野蛮。而昆哥我呢?恰好比较野蛮。从亡命天涯路,到建立铁血佣兵城从朝廷通缉犯,到权掌天下的佣兵王。太史昆这么个无良青年是怎样做到这些的?让我们跟上他的脚步,去看一看小混混在十二世纪初的发迹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