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看着格维斯,爱丽丝沉默了一瞬,心里做了决断,于是用肯定的语气道:“那就你来做我丈夫吧,格维斯·盖尔!”
台下青年们瞬间僵住,一颗心落到了谷底,原本还一脸玩味地脸上瞬间青一下白一下。
包括格维斯的便宜老哥也是当场呆住,嘴唇颤抖,显然是不敢相信。
要说场中最不能接受这个答案的人就是他,德瑞斯怎么都想不到自己这个胆小懦弱的弟弟会被爱丽丝选中。
“这么轻易就选好了?”
很多青年心里不由呐喊,原本还想着,等会儿肯定还需要明争暗斗好一会儿,才到名花择主的环节,没想到这么快,还没反应过来,名花就有主了,简直让人猝不及防。
“我?我……好吧……”
格维斯不敢相信自己得耳朵,竟然选了自己,全场之中,最不想做女伯爵丈夫的,就是他格维斯。
于是,格维斯下意识地准备说出,我不想,但是就在这个时候,格维斯的脑海里传来了响声,他的穿越者福利终于发动了。
叮!
系统任务:成为女伯爵的丈夫。
奖励:能量点1点。
注:因为第一次发布任务,完成任务后,系统将额外再奖励一枚奇异果。
当听到系统任务的内容后,格维斯将我后面‘不想’的两个字,硬生生改成了好吧。
女伯爵说出口的话,其实格维斯烦不反对无关紧要,在场的也没有一个人敢反对,当然就算反对也没用。
在场所有人,包括伯爵领里的所有人都得听她的。
看了看格维斯阴晴不定的脸,女伯爵只是当他被惊住了。
女伯爵挥了一下手,站在旁边的女仆看见,马上恭敬地对女伯爵行了个礼,然后快步走出了大厅。
格维斯脑袋有点转不动,仿佛有顶带颜色的大帽子正朝自己的脑袋上缓缓口来,还是躲都躲不掉的那种。
更重要的是除了帽子之外,可能还有飞来横祸,因为这女伯爵明显是被逼无奈出此下册,如此儿戏地挑丈夫,地位比他那便宜老爹还高几层楼的女伯爵都顶不住的麻烦,要是落到他头上,那还不立马就被碾得粉碎,现在木已成舟,只盼那麻烦小一些。
大厅中突然陷入寂静,爱丽丝也不在说话。
不过很快,就听到大厅门口外的吵杂声。
只见一行男仆女仆并排从门外鱼贯而入。
每个人手上都拿满了鲜花,以及一些装饰品,然后开始在大厅各个角落装扮起来。
“格维斯大人,这边请!
伯爵大人吩咐,您需要换一身衣服!”
就在格维斯看着众多仆人拿着鲜花进来装扮大厅,联想到某种可能的时候,身旁走来了一位男仆,恭敬地对他行了个礼,然后对他说道。
说完,还做了个请地手势,九十度弯腰等待着格维斯。
看着男仆谦卑的姿态,格维斯忽然明白,什么是权柄了,转变只在瞬间,前世身为普通人的他,对于权柄只停留在字面上的明白,从来没有切身体会过。
穿越前就一个普通人都不说了,就是穿越而来的一个月里,他自己家城堡里的仆人都不会那么谦卑的对待他,毕竟,他只是一个次子,而且懦弱胆小,只要言语上恭敬,普通行礼就好了。
像眼前这男仆般谦卑,是绝对没有的。
而现在只是女伯爵的一个决定,来时还没这么谦卑的男仆们马上就对他区别对待起来。
“好。”
格维斯也不多说,既然事情到了这一步,全由女伯爵安排,自己只有等到完成这个任务后再做思量了。
在男仆地带领下,格维斯在专门的更衣室里,换上了一套用料非凡,做工考究的礼服。
尺码也非常合身,因为格维斯分明看到,橱柜里同一款衣服起码有五六套,男仆只是帮他量了一下尺码,就从中间挑选出了一件他穿着非常合身的衣服。
换衣服过程中,男仆非常尽职,连衣服都是男仆帮他穿上的,不过还好在格维斯强烈地反对下,裤子是格维斯自己穿的,毕竟格维斯三观非常正,一个男仆帮自己穿裤子,这叫什么事。
...
...
甘子义穿越了,成为历史上那个生于安乐,死于忧患的清文宗。他能够给风雨飘摇的大清朝带来什么样的改变吗?如果你是七零后,你会喜欢看到这本书。你可以从中找到当年看真正历史小说的感觉如果你是八零后,你会愿意看到这本书。你可以从中感受到一个大约真实的历史氛围如果你是九零后,你一定要看看这本书。你可以明白原来现在很多影视作品都是胡扯。本书算是自娱娱人之作,在写法上和风格上都有了一点新的变化,不会有很多的YY和狗血,只有一段娓娓道来的历史传奇。QQ群是86794189。有愿意交流的,可以加入进来。...
独家暖婚顾少,请低调七年前,安七离开了顾南风,从此消失在他的生命中。七年后,新婚一年的丈夫出轨,闺蜜爬床,他来到了她面前。面对重重误会,她终于隐忍不住,既然不爱那就放我离开。直到她再次离开,他才后知后觉的发现自己错了。风言风语嘲笑他捡破鞋,他不在乎,这一次没有谁能阻止他追回她。...
一种毒药,一种解药,武林风云之下,暗流汹涌两棵神树,两门武功,江湖恩怨之中,抽丝剥茧。初入游戏的迦叶,凭借自己的智慧,获得了一本辅助绝学,正是这本秘籍,让他有了闯荡江湖的资本,之后的江湖岁月,他勤修苦练,只有一个目的将这门武功练至大成,然而,一次偶然的遭遇,他遇到一种名为三魂七魄丹的丹药,自此被卷入团团迷雾,无数的疑团,无数的悬念,这个江湖,究竟是怎样一个江湖,他该如何去伪存真,揭开谜底呢?...
汇聚铁血男儿,开创佣兵之城!在燕云十六州的土地上,我不想再听到,汉家百姓在蛮族铁蹄下的呻吟声!什么?佣金哪儿来?世界上百分之七十的财富在大宋汇聚,钱自是大有来路!政策支持?太祖说了我以二十匹绢购一契丹人首,其精兵不过十万人止费二百万绢则敌尽矣。这,就是政策!什么?还有人手哪儿来?呵呵,宋,不缺少铁血儿郎!宋的湮灭,只因他不够野蛮。而昆哥我呢?恰好比较野蛮。从亡命天涯路,到建立铁血佣兵城从朝廷通缉犯,到权掌天下的佣兵王。太史昆这么个无良青年是怎样做到这些的?让我们跟上他的脚步,去看一看小混混在十二世纪初的发迹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