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李易庄子晚上刚吃饭,晌午都两点半了才吃,晚饭向后顺延。
今天杀了一只大肥猪和一头羊。
李易亲自用铁锹在两个大锅里制作的红烧肉,新来的鸡下的蛋煮住来,剥皮和油炸豆泡跟红烧肉焖上。
羊继续喝汤,小米饭主食。
大家刚吃上,李隆基带媳妇儿来了。
还有一大群护卫,明目张胆地显露身份。
当然,他们没穿羽林军的服装,也没有千牛卫的服装。
看上去很强,属于护卫。
“易弟,先别吃,我和你嫂嫂来了。”
李隆基朝李易喊。
李易赶紧放下筷子,行礼:“嫂嫂好。”
“不用这么多礼,我跟……三郎过来吃饭,他说你家饭菜好,烤串好吃。”
王皇后依旧是那么活泼。
李易扭头对两个宫女和两个太监吩咐:“去穿串,会穿是吧?愣着作甚?这是我三哥和我嫂嫂。”
四个人整齐地一哆嗦,不敢有任何额外的表情,低头去穿串。
李易摇摇头:“宫里来的,高将军留下的人,平时看着挺机灵的,今天估计是累了。”
他对李隆基和王皇后解释情况。
“是呢,叔叔,今天我和三郎在你这住哦。”
王皇后笑着说。
“行,没问题,我让人给你们拿新的被褥和枕头。”
李易不反对,因为吃完饭,根本回不去长安。
王皇后背着手,一跳一跳的,看别人吃饭:“大家吃的是什么呀?哇,香!”
红烧肉的味道就是那么迷人,小娃娃吃得一脸油,脑袋都快埋进碗里了。
“嫂嫂,这是红烧肉焖蛋,其实要是有鹌鹑蛋就更好了。
加上油豆泡,豆泡……”
李易介绍。
不等他说完,李隆基出声:“易弟,你换另一个说法,就是那天……吃车前草。”
李易点头,表示懂了,深吸口气,声音低沉。
“猪,自古以来便是人们最常食用的家畜,而红烧肉,是专门选择猪身上肥瘦相间的部位。”
“这里的油脂和肌肉层次分明时,又带着独特的大理石花纹,我们称呼它为五花三层肉。”
“在烹饪前,须把它切成一寸宽窄的肉条,烧一大灶,无须焯水,一块块肉在锅中慢慢煎时,油脂的芬芳便不可避免地飘散出来。”
“一种自然的味道,从茹毛饮血到农耕火种的过度里,人们已经学会了怎样吃到更美味的肉。”
“当脂肪中的油被煎出来,顺着锅壁逐渐开散,展露出的是食材的本质……”
“炒糖,是个技术活儿,糖融化又逐渐变色的过程中,火候的掌控从来要放在第一位……”
“如果说大火的炙烤可以带来视觉上的享受,那么温火的慢炖必然给予人们嗅觉上的惊喜……”
“油汪汪的红烧肉在锅盖掀起的那一刻,已经注定了它作为美食的结局……”
“肥而不腻、瘦而不柴,唇齿留香,仅仅是红烧肉最基本的特征,当你慢慢咀嚼,你会发现你的口水总会忍不住分泌,那是人体被动的反馈……”
“口水混合着油脂,顺喉咙而下,滑嫩的触感里又有着浓郁的香气,吃一口米饭,让米粒与细碎的肉混合,美妙……”
李易配合三哥说,一扭头,发现嫂嫂抢了不知道是谁的筷子,已经吃上了。
一个少年得遇高人传授进入社会后却并不想呼风唤雨只是慢慢的使自己成长成熟虽取得亿万财富但并没有美女如云没有种马没有修真只想过着平凡普通的生活本人是第一次写小说难免出现各种错误请大家多提建议...
...
汇聚铁血男儿,开创佣兵之城!在燕云十六州的土地上,我不想再听到,汉家百姓在蛮族铁蹄下的呻吟声!什么?佣金哪儿来?世界上百分之七十的财富在大宋汇聚,钱自是大有来路!政策支持?太祖说了我以二十匹绢购一契丹人首,其精兵不过十万人止费二百万绢则敌尽矣。这,就是政策!什么?还有人手哪儿来?呵呵,宋,不缺少铁血儿郎!宋的湮灭,只因他不够野蛮。而昆哥我呢?恰好比较野蛮。从亡命天涯路,到建立铁血佣兵城从朝廷通缉犯,到权掌天下的佣兵王。太史昆这么个无良青年是怎样做到这些的?让我们跟上他的脚步,去看一看小混混在十二世纪初的发迹之路。...
都市平凡青年,在一次偶尔的游戏中,获取了一枚神奇的戒指。摇身一变,成为了纵横都市的奇人般存在。你说赌石?那个我会,采矿技能能轻松感知原石之内的所有奥秘。你说你得了绝症?没问题,我不但能炼制出,治愈绝症的丹药,还能利用阵法,为你逆天改命他的未来会有多么的精彩多姿,请你关注全能神之戒。...
老妈喊我回家收租了穿越过来就被合伙人扫地出门,到达了人生低谷。回到了家中,发现家里有三十三栋出租楼,外加一栋新建设的写字楼。摇身一变成了包租公,还出去做生意,脑子被驴踢了吧?每天收收租,过上咸鱼生活,收租它不香吗?...
兼职赚钱却被车撞,林天本以为自己悲催的人生走到了尾声谁知道不仅没死,还获得了透视能力和逆天医术这下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