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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日早间,山中飘起了弥漫大雪,十步之外,就是水洼边那株巨大的柏树,也只剩下了一个朦胧的轮廓。
这样的天气,就不敢轻易出山了,一个不当心,迷失了道路,误了回家的路程且不说,搞不好,就连性命也会丢在了山里。
不过,这也给本就不愿带着金钱母豹等一干猎获转回绿安的轩辕承烈找到了借口。
在他的认知中,天下间最为值钱的禽兽莫过于狐狸,虽然那畜生生性奸猾,肉味太臊,但皮毛却是一等一的好物,寻常的一只狐狸,皮毛也是十两左右银子的价钱,便如赤狐,更是五十两以上的价值。
不过比起银狐,赤狐的皮毛又落了下乘。
风叔说过,汉人的思想中,素来是把白色的禽兽奉为上品,早年间,他的故乡中,曾经有个叫夏鼎臣的知州,因为向皇上贡献了一头白色的水牛,半年之后,就升到府城做了知府,成就了现在右相的基业。
“但凡是白色的禽兽,其价值至少要比同类高出三倍,甚至不止……”
风不破这话虽然说了三年之久,但轩辕承烈依然记忆犹新。
赤狐已经是四五十两银子的价值,那么,那只逃走的银狐,一只岂不是要值百余两。
轩辕承烈便不甘心轻易舍弃了那头射伤的银狐了。
何况,那小畜生逃走前还试图扑咬过自己,这让与豹子搏杀过后胆气雄壮起来的轩辕承烈,更是有些不甘。
借着老天给予的借口,他又再度潜入了金豹洼。
不过,可惜,等了一整日的时间,那挨了一箭的小畜生却没了踪影。
于是,第四天的早晨,轩辕承烈就又钻到了自己在金豹洼附近搭建的草窝里。
有继续守候等着射杀银狐的原因,更多的,轩辕承烈还是想借着机会,仔细的观察一下小馋虫的习性。
捕猎的第一日,早晨起来,轩辕承烈见小馋虫恹恹的没有精神,以为是因为与自己玩得太晚,小家伙前一夜没有睡足的缘故,没忍心唤醒,便由着小东西躺在狼皮褥子上,继续睡得迷乱。
临行前,还把羊皮袍子披盖到小馋虫的身上,虽然他知道,即便自己不如此做,在野地生活了千百代后,冰冷的地面不会对小东西的身子带来任何的影响,但是依旧如此做了,不如此,轩辕承烈就觉着自己没对它尽到心力,辜负了一人一兽间的亲近。
巳时以后,禽兽们开始了午间的休息,少有去水洼饮水,趁着这个机会,早就从风不破嘴里知道鸟兽们这一习性的轩辕承烈,就带着早间猎捕的野鸡,转回到山洞中,没想到,小家伙仍旧是睡得昏天黑地,甚至,小小的鼻子中,还带着呼噜。
不过小家伙还算警醒,听到脚步声,还知道睁开了眼睛观察,只是,懵懵懂懂的,没有恢复多少精神,即便是轩辕承烈将野鸡扔给它,小家伙翻身跃起,吃尽以后,也就在小舌头收尽残渣之后的瞬间,立即进入了迷离状态,跌跌撞撞奔到狼皮之上,几息之后,便就又进入到了梦里。
中午和下午仍然是还未睡足的样貌,山洞外,轩辕承烈打制滑车忙了几近两个时辰,劈砍削剁,声音大得,连山谷中都传出了回音,可是小馋虫居然充耳不闻,只是在声音初起时奔到洞口看了看,知晓了奇怪声响的来源之后,便就又眼神迷离的回转了,完全没了前一夜对轩辕承烈的痴缠模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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