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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知道的、希望的,二者不同。
知识是重要的,可是也不能光靠知识生活,还需要情感的满足。
在决定对死者的态度时,不能不考虑理智和情感这两个方面。
照儒家解释的,丧祭之礼正好做到了这一点。
我已经说过,这些礼本来含有不少迷信和神话。
但是经过儒家的解释,这些方面都净化了,其中宗教成分都转化为诗。
所以它们不再是宗教的了,而单纯是诗的了。
宗教、诗,二者都是人的幻想的表现。
二者都是把想象和现实融合起来。
所不同者,宗教是把它当做真的来说,而诗是把它当做假的来说。
诗所说的不是真事,它自己也知道不是真事。
所以它是自己欺骗自己,可是是自觉的自欺。
它很不科学,可是并不反对科学。
我们从诗中得到情感的满足而并不妨碍理智的进步。
照儒家所说,我们行丧祭之礼的时候,是在欺骗自己,而又不是真正的欺骗。
《礼记》记孔子说:“之死而致死之,不仁,而不可为也。
之死而致生之,不智,而不可为也。”
(《檀弓上》)这就是说,我们对待死者,不可以只按我们所知道的,或者只按我们所希望的去对待。
应当采取中间的方式,既按所知道的,又按所希望的去对待。
这种方式就是,对待死者,要像他还活着那样。
荀子在他的《礼论》中说:“礼者,谨于治生死者也。
生,人之始也;死,人之终也。
终始俱善,人道毕矣。
……夫厚其生而薄其死,是敬其有知而慢其无知也,是奸人之道而背叛之心也。
……故死之为道也,一而不可得再复也,臣之所以致重其君,子之所致重其亲,于是尽矣。”
“丧礼者,以生者饰死者也,大象其生以送其死也。
故如死如生,如亡如存,终始一也。
……故丧礼者,无他焉,明死生之义,送以哀敬而终周藏也。”
《礼论》中还说:“祭者,志意思慕之情也,忠信爱敬之至矣,礼节文貌之盛矣,苟非圣人,莫之能知也。
圣人明知之,士君子安行之,官人以为守,百姓以成俗。
其在君子,以为人道也;其在百姓,以为鬼事也。
……事死如事生,事亡如事存,状乎无形影,然而成文。”
照这样解释,丧礼、祭礼的意义都完全是诗的,而不是宗教的。
除了祭祖先的祭礼,还有其他各种祭礼。
荀子用同一个观点对它们做了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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