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盏茶功夫后,伙计拎着一只小黄狗来到了四人面前。
这是吃狗肉的规矩,先要让客人验货,表明食肆里的狗肉都是活杀现宰,新鲜的很。
狗极通人性。
那只小黄狗似乎知道自己马上就要变成砂锅里的一堆肉,它用楚楚可怜的眼神看着香香。
片刻之后,小黄狗竟流出了眼泪。
常歌看不惯香香这个混世小魔王一般的县主,故意想吓吓她。
他问伙计:“这狗怎么宰?”
伙计侃侃而谈:“把狗装进一条麻袋,用烧的滚开的热水往麻袋里浇。
狗被烫疼了就会挣扎,挣扎之中狗毛自然脱落。
然后拿大棒猛捶麻袋里的狗。
这样打死的狗,血都浸入了肉里,煮着吃更加鲜美。
等狗死透了,再用剔骨尖刀剥皮、踢去大骨头,剁成块儿”
伙计说的杀狗过程血腥无比。
小黄狗似乎是能听懂人话,它朝着香香“呜呜”
哀嚎了两声。
那声音宛如孩童的啼哭。
香香一个少女哪受得了这个。
再说她也并不是多嗜好狗肉。
只是觉得当世英豪,譬如她的大哥徐达等人都爱吃狗肉。
仿佛吃了狗肉就是巾帼不让须眉的女英雄一般。
徐辉祖捅了捅香香的腰:“小姑姑,你看这小黄狗这么可怜,咱们还是别吃它了。”
常四是个心善的老头,他亦道:“县主,小公子说的对,这小狗着实可怜。
不如放它一条生路。”
香香轻咬香唇,而后道:“罢了。
这小狗运气好。
伙计,这狗我买了。
不过别杀,我要带他走。”
常歌轻笑:“呵,县主。
您不是说狗肉滚三滚,神仙也站不稳么?怎么真见了它倒不敢吃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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