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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明天口中的阿离,是春色酒吧的驻唱,同时兼职酒水推销,话说两个人的认识也算是很奇葩。
话说这于明天从网上约了个妹子妹子见面,就约在了春色酒吧,按于明天的逻辑来说,这酒吧约妹子就最好不过的地方了,看对眼了,就灌醉,开房,然后甜甜蜜蜜,看不对眼,直接灌醉溜之大吉。
这不,花场老手也有马失前蹄的时候,不得不说现在的美颜相机啊,什么p图软件啦都相当的厉害,应约而来的妹子与照片上简直是严重的不符,照片上光洁白皙的皮肤,对应的是一张凹凸不平的痘痘脸,纵使饥不择食的于明天也无法下嘴,无奈只能拼命的灌对方酒。
可谁想这妹子简直是女中豪杰,一瓶洋酒下肚竟一点醉的感觉都没有,这样下去可不行,于明天连连认怂,并拖着已经麻木的大舌头非要跟对方拜把子当兄弟,总而言之之前在网上甜蜜的叫人宝贝儿这事就非赖着不承认了。
妹子咋地也是个豪杰,二话不说抄起酒瓶抡在于明天脑袋上然后潇洒的离开了,于明天摸摸从脸颊流到嘴角的血,冲着姑娘离去的背影,说了句真爷们儿,然后就倒下了。
故事发展到这已经很清晰了,无非是女主阿离把昏迷的男主于明天送到医院,男主就不可救药的爱上了女主,真是有够老套的,就是一个字,俗!
于明天还了医药费,并结清了酒吧的酒水钱后,就彻底的赖上阿离了,三天两头的去给对方冲个效益,用于明天的话说,自己救命恩人的事,自己是义不容辞的。
当于明天跟我第三次讲她和阿离的相遇史时,我们已经到了春色酒吧,我找了一个还算安静的角落坐下了,于明天则是屁颠屁颠的跑去休息室去看阿离了。
酒吧还没开场,零零散散的有两三桌客人,大概扫了一眼,总觉得最角落一个女人很是奇怪。
说她奇怪是因为在酒吧这种昏暗的地方,她居然戴了一副墨色的太阳眼镜,头上还顶着一个大沿帽。
这种女人,不是出来偷情的小三,就是什么见不得人的职业,望着她散落在外面的栗色大波浪头,我心里暗暗道。
你也可以说我的想法偏激,这也许是哪个大明星偷偷出来玩呢,戴墨镜和大沿帽就是为了躲避狗仔的偷拍。
那我才要说你们的想法有问题呢,一天天小说看多了吧,哪有那么躲狗血的剧情啊,你以为这是拍大明星爱上我呢,现实生说中是不会有那么惊艳的剧情呢。
果然不出我所料,没等我思想回过神儿呢,就看见一个男子走向那大波浪,原来是来酒吧等人上钩呢,我抿了一口杯中的酒,深深的为一个失足女青年感到惋惜,摇摇头不再看向那边。
于明天那混小子,典型的见色忘友,从打来了酒吧就一直围着阿离打转。
不得不说阿离的确是个漂亮的女人,这种漂亮不仅仅是表现在脸蛋上,浑身上下散发着艺术气息,待人接物也是恰到好处,即使拒绝了别人也不会让对方生气尴尬。
这不,与键盘手对谱子的时候,随手拨弄的几下吉他,也引来旁边于明天的叫好声,阿离的脸上青一块白一块的,却也忍着尴尬回以微笑,却引来于明天一阵阵自豪,那骚包的表情,好像是得到了自己女神的首肯一样。
于明天绝对搞定不了阿离,这是我得出的结论。
看到自己兄弟那没出息的样,我就一脸无奈。
像阿离这样心高气傲的姑娘,是绝对看不上于明天这种玩世不恭的富家子弟的,到最后绝对是竹篮打水一场空。
想到兄弟为了她开始洁身自好这一点,我都替他觉得惋惜。
“衡子看见没有,我家阿离冲我笑了。”
刚刚坐下的于明天喝了口酒就迫不及待的与我分享刚才的高兴事。
“哦,是嘛。”
我淡淡的回了一句。
“我觉得阿离对我肯定也有意思,只是她们这种文艺青年嘛,胆子小脸皮薄,不好意思说。”
于明天一脸发春的样子。
她胆子小?我可没看出来!
敢一个人把昏迷的于明天拖去医院,那可不是一般的魄力啊。
阿离以后对他有没有想法我不敢确定,但是此时,我敢打包票绝对没有。
只是看着自己兄弟那高兴的样子,我也不好打击他的自信心。
“也许吧,或许你可以先尝试着表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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