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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一个人,也会有感性地为了他失眠落泪伤春悲秋的时候,但仿佛人格分裂一般,我又理性地知道我并不是在“单纯地喜欢他”
。
所谓的“情不知所起”
,其实并不是不知何起,我清楚地知道这种情,从想象力而起。
「她说不要把别人想象得对你很忠诚,我说不要把自己想象得对别人很忠诚」
这些被我喜欢过的人,对于我的意义,大概更像一个容器,为了盛放我的想象力和依托感而存在,他们压根不需要回应,他们只要存在。
人们都说,爱就是,你爱这个人不是因为他拥有什么,而是他就是他。
而我喜欢一个人,不是因为他是谁,而是因为他像我,我预期“因为他像我,他很可能懂得我”
。
我是一个很怕麻烦的人,我对恋爱没有什么兴趣,我有对某个人产生了兴趣进而想接触或者产生喜欢的情感,但如果不是这个人,我又回到了对恋爱没有任何兴趣的状态。
这么说的话,我只是喜欢我自己啊。
我真正喜欢过什么吗?与其说“丧失这个能力”
,我更质疑自己是否曾经拥有过这个能力。
有答案中说到“喜欢和爱是人的本能,不是能力”
,其实我是同意的,喜欢或者爱作为一个名词,是一种感知,是与生俱来的,但作为一个动词的时候,是“去感受,去给予,去维护”
这种喜欢或者爱的能力。
处理喜欢和被喜欢的能力,是需要学习甚至是修炼的。
再坦诚一点,将立足点放大到一生来说,人确实都是喜欢一类人,而不是一个人的。
那些在每段感情结束前歇斯底里地痛苦中宣告“自己不会再爱上其他人了”
的人,后来都有被治愈的机会,当然那一刻认为自己“不会再…”
的心情也是真实的。
我们只能比较地得出结论——我们只是不会像喜欢某个人那样喜欢另一个人了。
有些人是幸运的,不会为“到底想要什么”
这样的问题自我为难,他们不仅保有与生俱来的感知喜欢的能力,也保有去接受或给予喜欢的能力,甚至很幸运地遇到了“我喜欢的人刚好喜欢我”
的两情相悦。
我很羡慕,也仅仅只是羡慕。
丧失了喜欢人的能力是什么感觉,是你心知肚明你无法喜欢,也改变不了其他。
爱情其实最害怕用力过猛,对一个人倾尽所有的付出,到最后往往只会换来歇斯底里的索求。
当你有幸遇到一个值得爱的人,记得爱他,珍惜他,也永远做好他随时会走的准备,学会和爱过的人好好告别,并且有转身再爱别人的洒脱。
这不是凉情薄意,相反这种对情感的合理克制才更有机会得到最好的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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