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梓星也是个肉体凡胎之人,站在凡人的角度,极为不爽神灵就比凡人高贵,稳压凡人n头的言论。
梓星轻轻的哼了一声。
暗想:“你没搞清楚,那句‘取回长乐侍君王’中,用的是一个‘取’字,不是‘迎娶’的‘娶’。
不然,你这位死忠的‘女娲崇拜者’更要暴跳如雷呢。”
用现代的观点来解读,“娶”
字,等于纣王想高攀女娲这位神祗;“取”
字表达的,是纣王只想要女娲当“小三”
,名份都不准备给她一个。
“不记得了。”
面对如此重大原则问题,梓星打死也要守口如瓶。
梓星打量着脑门似乎还在冒烟的绝色女子,暗想:他该不会是传说中的修真者吧?而且出身修真大派,随师长见过女娲。
从此,大好青年沦为女娲的死忠崇拜者。
哎哟,糟糕了。
真是那样,得打消他向女娲“打小报告”
的念头才行。
“别太较真了好不好。
故事里国君所在的国家,男儿们率意行事,口无遮拦的人比比皆是。
那个国君作的诗还不算出格的,就说一位绰号‘红楼呆霸王’的薛蟠,他作的长短句更要令你听了哭笑不得。”
“什么是长短句?”
绝色女子蛮有好学精神。
梓星额头大汗。
“就是在一首七言诗前头,分别安上‘女儿悲,女儿愁,女儿喜,女儿乐’四个前缀,意思要连贯、通畅;尾字再压个韵就好了。
总之,也可以算是诗的一个门类。”
梓星尽量用对方能理解的话来解释。
“那个薛蟠作了首什么样的长短句?”
这种狗屁不通的东西也叫诗吗?
比起这些粗俗不堪的玩意,那位国君在女娲庙吟的那首“渎神”
诗,简直可以归入“正经八百”
的行列。
“太疯狂了!
太不可思议了!”
绝色女子一副受到重大打击的样子。
当年目睹家园被位列“十二祖巫”
之一的癫佬一头撞毁,绝色女子受到的震撼,跟现在这首歪诗带给她的强烈感觉,可以分列前两位。
当年是被天塌地陷的情景吓得要死;现在,则是恶心得要死!
梓星笑眯眯打量着眼前人备受打击的可怜相,心里道:“哼,小样!
你这个女娲的死忠信徒,脑浆都固化了,连一首调节生活情趣的打油诗都排斥。
哥吟这首《红楼梦》中薛大呆子的‘无敌夺命诗’给你听,看你还好不好意思向女娲打小报告。”
梓星心里快感如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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