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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今日夫妇二人争执的只是一些平常的小事儿,李国舅自然不会在这上面和李家娘子争辩什么。
他这人虽然混蛋了点,但是对为李家操碎了心的李家娘子他还是敬重的。
就算是再混蛋的男人也不会对自己家中伺候老母操持家务的贤妻动手!
但是李欢奴已经被许了人家的事情就像锤在他神经上的一记重拳一般,压的李国舅透不过气。
整整两万两银子啊!
而且已经这样交给刘德文了!
再说了,自家这么漂亮的姑娘怎么能就许给一个陕西黑小子?看他那长得跟个黑铁塔一般的样子就知道是个一辈子不得发迹的货色!
一个小小的户部主事,也配娶我李家女?啊呸!
让那个穷措大做梦吧!
咱可是这大明朝的国舅爷,那可是阔过的!
想当年自家姐姐在宫中呼风唤雨的时候,自己还不是要风得风,要雨得雨?
我李国舅的东床快婿就算不是个王爷,好歹也得是个侯爷吧?
自家水灵灵的五女,就这样许给一个陕西来的穷措大?许给那傻大个子之后,跟着他回去放羊唱秦腔吗?
越想越气的李国舅一把便将李家娘子手中的擀面杖夺了过来,狠狠往地上一掼,跳着脚大吼道:“我才是欢奴的爹!
这事儿我说了,不行!
就算是皇帝来了都不管用!”
说罢,他也没顾得上管在一旁已经软在地上哭天抢地的李家娘子,便匆匆出门叫上了两个使唤惯的家人驾着车出城,往老家乡下去了。
要知道,他给刘德文说的可是自家“远房亲戚家的女儿”
,又搬出了自家姐姐的旗号,这才哄的刘德文打赢替自己在秀女选拔中动些手脚。
否则单凭自己那两万两银子还真不一定敲得开刘家的大门——刘德文能在锦衣卫里低调的混了这么多年,靠的就是一个谨慎小心。
话又说回来,他刘德文要是真的是个见钱眼开的货色,他的坟头上恐怕早已芳草萋萋,又哪来的这几十年的安稳?
这么一来,自己还得给欢奴换个身份,来个狸猫换太子!
反正只要被选出来的秀女入了宫,剩下的事情就交给姐姐不就行了?
在李国舅心中其实早有准备。
不就是个远房亲戚么!
这有什么难找的?他早就找好了乡里的一户出了五服的穷亲戚,许了那男人五十两银子,那家里的男人便忙不迭地将这件事情应承了下来。
也亏得李国舅在京城混了这么些年,这京城周围的三教九流他都认得一些,顺天府的那些差役也大多跟他是一个酒场上的朋友。
他紧跟着又拉来了顺天府的两班差役从中一说和,在塞了两张一百两的银票之后,当地的里正便选择性的失了明。
于是,李国舅的五女李欢奴便成了周欢奴,变成了那户周姓人家的女儿。
一应文书俱在,人证物证俱全,既合理又合法,任你是经年老吏也挑不出半点差错来。
至于家里的妻子女儿嘛…李国舅其实并不担心她们能翻了天。
他知道,性格懦弱的李家娘子多半会屈服于自己临走时告诉她的那个两万两的天文数字,女儿想必也会因为心疼母亲而选择放弃那个姓孙的傻大个吧!
这么一想,李国舅的心里又不免多出了几分得意。
于是他在留下两个家人处理后续的一应事宜之后,便腆胸凸肚地在村口拦下了一辆等着拉活儿的大车,随手便朝车夫丢过去一个元宝:“这是二十两!
送本大爷去京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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