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吧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 12 章(第2页)

他晚上还得去接他父亲的班儿,要不然父亲年纪大了,也不能熬夜替母亲守床。

这边,罗智威走之前林盛之又抓了一只竹鼠让他带回家,给罗父炖汤补身子。

竹鼠最近价钱猛涨,市场上一只小的都要二百多了,罗智威还有些不大好意思接。

“拿着呗,现在轮到你跟我客气啦?”

林盛之笑笑。

“不客气不客气!”

罗智威喜滋滋的拎着被五花大绑的竹鼠回家去。

接着,林盛之又带六月它们去院子后面撒撒欢儿,妞妞还特别机灵的叼着它的飞盘一路出门。

这小机灵鬼跟罗智威玩儿心眼儿,但不敢跟林盛之玩儿,到了地方它就乖乖的递上飞盘,眼睛水汪汪的看他。

林盛之轻轻一拽,飞盘就到手了。

他不怎么会甩飞盘,没郭俊那视频里甩的那么好看,也没有那么方便妞妞腾空去接。

不过马犬长寿弹跳力惊人,总是抢在妞妞之前飞奔出去,另外凌空跳的老哥张口接飞盘。

几圈儿下来,妞妞就不乐意了,林盛之亲眼看着它从中挑拨百福跟长寿的关系,这俩狗子平常最喜欢在一处同乡趴着,俩关系好呢。

估计妞妞也没少耍过这种小聪明,百福硬是不接这茬儿,看着四条狗子在平原地上跑着玩儿着,林盛之也席地坐下来。

没一会儿,四只狗子终于确定了飞盘所属,由长寿衔着给林盛之带回。

林盛之这才想起好像之前郭俊有拜托自己,给它们拍视频素材什么,便举起手机一边给它们扔飞盘,一边拍着。

不得不说,狗子们是很聪明的,几圈儿下来,它们跟林盛之的配合也是越来越好,视频里展现的狗子英姿越发飒爽起来。

下午玩了一会儿,林盛之带着它们回屋子里睡觉,另外自己开车去镇子的集市上。

之前他还在村小上学时,镇子的集市是三天一轮的,不过现在许是交通物流什么的都发达起来,据罗智威所说,集市一条街现在都开了店铺,没跟之前那样摆摊子的了,基本上啥时候去都能买到东西。

再不济稀奇的那种,镇子上还有快递呢,去网上买肯定有。

明南村的地理位置实在是尴尬,不光是距离县城和市里远,到镇子上也不近,好在是现在路都修的很好,林盛之开车约莫二三十分钟就到了。

还是小时的那一条街,但街上的行人很少,也多是上了年纪的,再或者就是带着小孩儿的老人,年轻人很少见,都出门打工去了。

实在是有些凋敝,跟林盛之回忆里那曾经热闹的场面完全两码事,他也顿时没了寻记忆的念头,直奔活禽交易市场。

位置果然没变,就是摊位很少了,这两年严查环保,就连活禽市场里都十分干净,就连味道都没小时候那么的“扎眼睛”

记得小时候这边交易最多的是小家禽,一般农民会把抱窝刚出生的小鸡仔、小鸭仔什么的拿到市场来卖,当然偶尔也会有拖拉机拉过来的外地养殖场的小仔子。

过去农村里家家户户都养鸡养鸭子什么,倒是很少有人卖成年的家禽。

但现在不同了,整个活禽市场看过去,没有一家店面是卖小仔子的。

“你好。”

林盛之走到一个看着比较大的摊子前头。

摊主是个看起来四十多岁的中年男子,有着中年人一贯的特征,秃头,大将军肚,另外脸色呈酱黑。

“你好,想要点啥?”

摊主一说话,就露出一嘴的黄牙。

嗯,果然是个老烟民。

热门小说推荐
最后一个狐狸精

最后一个狐狸精

贡我一毫一宣,足可墨绘江山。祭我一剑一矢,足可戮弑八方。予我一琴一弦,足可操鸣青霄。犒我一鞭一马,足可君临天涯。贶我一裟一杖,足可渡脱百塔。借我一目一手,足可独霸天下。今我得狐一只,只得卧枕安榻。...

真爱至上

真爱至上

宁乔乔原本只是想陪睡一夜,却没想到这一陪就陪了个日日夜夜。某日,她兴致勃勃的跑到书房去。老公,人家现在都流行壁咚。嗯。我还看到有人在玩墙咚!嗯。他继续处理文件。喂!你都不理我!看都不看我一眼!她怒了。他放下笔,抬眸瞥了她一眼,一把将她打横抱起。啊!你要干什么?带你玩床咚!...

穿成总裁夫人后我被团宠了

穿成总裁夫人后我被团宠了

穿书成了傲娇女,坐拥亿万家产,出手扩卓随手百万从不眨眼。帅哥,主播,学霸,豪门总裁,分分钟搞定。男人很多,我要多选几个。这个主播帅呆了,打赏一百万。学霸没地方住,赏他一块地。...

文娱复兴

文娱复兴

这是最好的时代,一切,从穿越当天原主人的绿茶婊女友在毕业典礼上当着全校师生向自己表白说起。我来,我见,我征服!我是林尘,我为自己代言!...

龙翔杏林

龙翔杏林

他是一个平凡的孤儿,但是在无意间他成为了外星医术的继承人,因为他所掌握的医术,他成为一个世家的一员,他用自己的医术改变了许多人的命运,他用自己所掌握的外星科技帮助国家走向富强,可是他没想到最终却因为某些不为人知的利益,他像废物似的被放弃了,重生的他,在经历了这段磨难后,他选择走上一条只为自己,只为他所爱的人才走的道路…本人在广大书友的强力支持下,已经完成龙翔首部曲龙翔都市总字数高达两百万字,而且从龙翔都市开始上传到结束,更新从来没有间断过,为了感谢所有书友的支持龙翔杏林同样也会稳步更新,谢谢大家!...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