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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天上午,就只有课间操的时候,行骋稍微清醒一点儿。
他还记得高一的时候刚刚来学校,每天做课间操,他就到处找他哥的身影,偶尔站在他哥前边儿的空地做,他都很紧张。
行骋读初中的时候在青羊区就特别能混了,更别说上了高中,这人的年纪稍微大了点儿,懂事了点,惹事生非更是游刃有余,虽然不像古惑仔那样喊打喊杀,但至少哪个兄弟出了事儿,行骋是抄凳子就上的。
行骋家里是军人家庭,他爸从来不反对行骋的这种性格,只是嘱咐着要有个度,别被开除了,哪儿找更好的学校给他读?
他就不是学习那块料。
但是偶尔望着宁玺的背影,行骋会觉得,自己一定要找一种方式去跟上。
甚至是在生活的各种方面,都要跟上。
初恋,对于两个男孩儿来说,是给他们成长的,同时也是生活所给予的最严苛的考验。
行骋知道,本身就缺乏安全感的宁玺,是怎样摆脱开一切束缚,狂奔到他的身旁。
初中那会儿他还是个在ktv吼《乱世巨星》《沧海一声笑》的男孩儿,等今年七月底一过,他就要成为一个真正顶天立地的男子汉了。
天气转暖了些,上球场的人多了,行骋又找区里的一个大哥要了一场球赛的名额,一场一百块钱,拿十个助攻五个两分球,这钱就能拿下来。
场子定在武侯区那边儿的迪卡侬球场,就在公路旁边,高高的网隔着每一个场子,里面全是穿着各色球服踩着各种几大千球鞋,挥汗如雨的球员,偶尔有几个街球大手,换着场子打,一次能虐一大`波人。
行骋这次换了双好点儿的鞋,鸳鸯款,就是左右脚颜色不一样,一身黑短袖,那气场那身高,能崩掉场上所有的人。
一米八五其实在打篮球的人里边儿算不上特别高,但是行骋就胜在眉眼长得硬朗,眉心儿一拧,嘴角挂上一丝挑衅的意味,着实唬人。
今天下午阳光很好,一场下来一个多小时,行骋所幸没受什么伤,领了一百块钱,又被一个电话,给喊到锦江区去帮忙了。
那边儿的场子他很少去,第一是怕打`黑球遇到应与臣,第二就是没什么熟人帮忙盯着,要是在球场上惹了什么事儿,一个人还真不好收拾。
大部分打球的人都讲义气,抱团一块儿玩,行骋再牛逼,踩了别人的场,这不是上赶着找事儿么。
可是这一场,是平时帮他找活儿的兄弟拜托的,再不想去也得给这个面子。
行骋到的时候一身的汗,手腕上还裹着练柔术绑的胶带,另外一只手没力气了直接拿嘴咬,一边儿撕一边儿走路,脚上鞋带系得紧,仔细往脖颈上看,还能看到他锁骨边上一块猩红的牙印。
之前的场上有熟人笑得暧昧,问他怎么回事儿,行骋倒也不遮遮掩掩的,大方承认,对象咬的。
他还发现,他哥跟他越来越亲密之后,内心真的跟只猫儿似的,又傲娇又霸气,管得他服服帖帖,毫无反抗之力。
行骋倒是享受得很。
他一拿到球,打得势如破竹,直接切断对方传球的方案,快攻拿下第一血,一时赢得场边不少赞叹。
锦江区的篮球班子他没见过几个,在市里参加比赛的那也是学校里边儿的队,学校的能跟社会上的比么?
行骋知道锋芒毕露必遭截杀,动作稍微收敛了些,也没上一节打得那么狠,后撤步一个跳投,又进一分。
这里不需要他出风头,拿到钱就行了。
半场休息的时候,场边儿很有几个一看就二十出头比他年长的女人抱着手臂过来,做得亮闪闪的指甲在阳光下晃得行骋眼疼。
行骋再怎么为生活屈服,这个问题上是分寸都让不得。
他不想让宁玺稍微想偏一点儿。
“行骋!”
身后炸开一声熟悉的喊叫,行骋头皮都要炸了,一转身,就看到应与臣一身的汗水,一张乖顺的脸蛋儿累得通红。
我靠,怎么着又碰上了?
行骋看他在隔壁场上打得累,主动跑了过去:“你怎么在这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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