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女孩儿比她们俩先下,走的时候庄笙特意看了她一眼,两人便相视一笑。
楼宁之一直没醒过,但是睡得也不算太熟,公交车开得挺快,司机一向都有把平路开出山路的本事,有一次要不是庄笙眼疾手快,楼宁之一歪头就要把脑袋撞上车窗玻璃。
后来庄笙只有一只手虚虚地拦在她脑袋边缘,公交车转弯的时候,楼宁之由于惯性,脸往车窗偏,正好贴在了庄笙手上,她睁了一下眼睛,似乎认清了对方的脸,再次睡了过去,还直接拉下庄笙似乎避嫌的手,按在她头上。
摇摇晃晃地摇到了影视城,快下车的时候庄笙推了推她的肩膀,把人推醒了。
楼宁之:“啊?”
庄笙把背包背上,先起身,然后一只手来拉她:“快到了,我们去门边站着。”
楼宁之睡眠不足,虽然听她的话起来了,但是走到门边后,又将眼睛闭了起来,脸埋在庄笙颈窝里,打哈欠打得几乎要泪流满面:“我好困啊……”
庄笙面露不忍,有点后悔早上叫她了。
大小姐一直都是大小姐,和她置什么气呢。
车门打开,半搂半抱着对方下车,楼宁之脚步虚浮,行尸走肉一样,眼角还不断渗出泪水。
就这么走了大概十米远,庄笙回身,在她面前蹲下:“上来吧,我背你,你再眯会儿。”
楼宁之眨了眨眼睛,抹了把眼泪,没有推辞,直接趴了上去,手圈住她脖子。
庄笙的背不宽,但是并不纤弱,背部两侧肌肉绷紧,脚步极稳,楼宁之趴在上面几乎感受不到一点颠簸。
但是她却很神奇地并没有再睡着。
庄笙的腿很长,因为楼宁之发现自己离地面有相当的一段高度,俗称的脖子以下都是腿。
皮肤虽然没有自己白,但是放在普通人当中还是脱颖而出的,而且她的白白得健康有活力,依稀可见的青色血管也那么生机勃勃。
耳垂嫩白,透着微微的粉,那抹淡粉原先还只有一点,慢慢地,一路蔓延到耳边,颈下,细腻的白上樱粉色让人挪不开视线。
庄笙知道楼宁之在看她,不然离她那么近的注视目光没办法解释。
但她只能装作不知道,任由臊意从脖颈攀上她的脸颊。
从门口到剧组,四百米不到的距离,背个楼宁之不在话下,但是庄笙放她下来的时候几乎出了满身的汗。
还不到早上七点,她让楼宁之待在阴凉的地方,问她要不要继续补觉。
“不睡了。”
楼宁之转了转眼珠,眼睛极亮地盯着她,很奇特,看了她这么一会儿,自己就不困了,甚至想多看一会儿。
庄笙心里叹气,用力揉了揉她的脑袋。
“干吗?”
“别这么看着我。”
庄笙说。
“为什么啊?”
楼宁之奇怪,“我就喜欢这么看着你,凭啥不让看啊?”
“你这样……”
庄笙不知道怎么跟她说,昨晚上还有条有理地说有喜欢的人,现在又对自己这样,真的容易让她误会。
“我怎么样了?”
“没什么。”
庄笙两手捏住她两边脸颊,往旁边一扯,走开了,“我去找群头儿,你在这待着。”
楼宁之揉着她酸痛的脸颊,委屈巴巴,庄笙这回是用了点力的,她怎么忽然对自己这么粗暴。
庄笙还没见到群头,先见到了姗姗来迟的秋秋,打了个招呼。
秋秋朝她挤眉弄眼。
贡我一毫一宣,足可墨绘江山。祭我一剑一矢,足可戮弑八方。予我一琴一弦,足可操鸣青霄。犒我一鞭一马,足可君临天涯。贶我一裟一杖,足可渡脱百塔。借我一目一手,足可独霸天下。今我得狐一只,只得卧枕安榻。...
...
宁乔乔原本只是想陪睡一夜,却没想到这一陪就陪了个日日夜夜。某日,她兴致勃勃的跑到书房去。老公,人家现在都流行壁咚。嗯。我还看到有人在玩墙咚!嗯。他继续处理文件。喂!你都不理我!看都不看我一眼!她怒了。他放下笔,抬眸瞥了她一眼,一把将她打横抱起。啊!你要干什么?带你玩床咚!...
穿书成了傲娇女,坐拥亿万家产,出手扩卓随手百万从不眨眼。帅哥,主播,学霸,豪门总裁,分分钟搞定。男人很多,我要多选几个。这个主播帅呆了,打赏一百万。学霸没地方住,赏他一块地。...
这是最好的时代,一切,从穿越当天原主人的绿茶婊女友在毕业典礼上当着全校师生向自己表白说起。我来,我见,我征服!我是林尘,我为自己代言!...
他是一个平凡的孤儿,但是在无意间他成为了外星医术的继承人,因为他所掌握的医术,他成为一个世家的一员,他用自己的医术改变了许多人的命运,他用自己所掌握的外星科技帮助国家走向富强,可是他没想到最终却因为某些不为人知的利益,他像废物似的被放弃了,重生的他,在经历了这段磨难后,他选择走上一条只为自己,只为他所爱的人才走的道路…本人在广大书友的强力支持下,已经完成龙翔首部曲龙翔都市总字数高达两百万字,而且从龙翔都市开始上传到结束,更新从来没有间断过,为了感谢所有书友的支持龙翔杏林同样也会稳步更新,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