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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学名以手遮住文字。
他冲庄臻挤眉弄眼,“不许偷看。
你是猫,抓耗子去。”
“喵~”
他偏要看。
上辈子他可是起点小说网的高V用户,长时间在小说世界里面徜徉。
什么样的小说他都见过,虽不会写,但他身为小说资深读者,随随便便就能口喷上万字,比作者码字的速度还要快。
“你这猫,学人看什么小说。
瞧,我的字写得好看吗?”
好看!
庄臻打心眼里由衷的赞美,不得不说沈学名一手钢笔字颇有点大师风范。
有点像武侠小说里面初入江湖的少侠,能从他的字里行间感受到一股潇洒劲。
沈学名嘿嘿一笑,开始显摆起来,“我们班的黑板报全是我一个人包办。
学校开运动会,要写大字,我也是写的。
整个年纪,我的字认第二,就没人敢认第一。
甚至在全校,我的字也是排得上号的。”
这么厉害吗?
庄臻直接躺下,膜拜大佬。
上辈子,可能是用电脑用多了,他写的字就跟狗爬一样。
他特别羡慕写字写得好看的人,一手漂亮的字亮出来,都能叫人高看几眼,是一种有学问有文化的体现。
要是毛笔字也写得好,那就更不得了了。
平时他没留意过沈学名写字,也不曾翻过这小子的初中课本。
直到今天,他才知道这小子写字这么好看。
这是天赋吧!
他一直认为,写字写得好,也需要天赋。
勤学苦练纵然能把字写得工整,但是要写得好看,让人一眼看去就忍不住发出赞叹声,一定是需要天赋的。
“黄豆,羡慕吧!”
臭小子一脸嘚瑟,还不忙撸猫。
庄臻看在他写字漂亮的份上,而且还会写小说,忍了。
沈学名一脸偷偷摸摸的样子,顺着庄臻的猫,“写小说的事,你千万被给我透露出去。
我这是拿去投稿用的,以后挣了稿费,我带你逛省城,逛大申城,逛大燕京,怎么样?”
“喵~”
就这么说定了。
庄臻伸出爪子,在沈学名的手板心里敲了两下,算作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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