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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紧迫,王承嗣决定当天便启程前往即墨,章泽天也只好陪同他一起回家,连梁松邀请他参加按察使司举办的中秋诗会都只能婉拒了。
他只能嘱咐章敬为按察使司的中秋诗会提供四套肴记礼盒,便放下一切事情,在当天下午和王承嗣一起出发了。
王承嗣的行囊简单,只有一个包袱和一柄长剑,真是说走就走。
他原没想到章泽天能够陪他一起走,听说章泽天要陪他返回即墨时,还有些不愿意,唯恐章泽天跟不上他的速度,耽误了他的行程。
但是章泽天前一天晚上已经做好了准备,将作为行囊的背包收拾好了,与他约好之后便回到肴记背起背包,踏上了回程。
原本梁松听说他们急着赶路,还想借两匹马给他们二人骑,不料却被两人同时谢绝了。
论起走长途,骑一匹马绝对要比步行慢得多。
连续多日长途行路的话,任何动物也无法与人类的耐力相比,在没有合适的车辆的情况下,也只有人类的双脚才是最快的远距离行进方式。
当然像驿站那种随时换马的办法肯定会更快,只是那可不是私人能够用得起的,也基本不会对私人开放,像他们这样的,也就只能靠两只脚板赶路了。
王承嗣答应让章泽天陪他一起走,还有一个原因就是听说了他这个打虎英雄的名号,心中隐隐有一种想和章泽天一校短长的心思。
这王承嗣四十出头的年纪,身材瘦高,比章泽天还要更高一点,平时总是一副和和气气的样子,走起路来却是虎虎生风,一个时辰不停的话,可以连续走出去二十里以上。
好在章泽天在训练那些新兵的时候,把这负重长途行军一项也练得炉火纯青,虽然背包比王承嗣重了一些,但背包上有他自己设计的背负系统,背在身上却远比王承嗣那个包袱舒服得多,所以脚下的速度也一点不慢,随着王承嗣的步伐而行。
这次上路,因为没有驴子可以帮忙驮背包,章泽天把背包里面的东西还是精减了一些下去,包里用来喂驴子的豆子没有了,帐蓬也没有带,还把以前带的那个铁锅给换成了铜锅。
铜锅可以做得比铁锅薄得多,当然也就比铁锅轻了不少,总体算下来,减重之后的背包只有不到四十斤的样子,比原来的五十多斤轻了一大截。
王承嗣走路的时候空着双手,大袖飘飘,一副世外高人的样子。
章泽天与他完全不同,背着一个大包老老实实地低头走路,手里还拿着一根竹竿当作拐杖,步履更是极为稳重,看着好像比王承嗣走得辛苦得多,随时都会被甩下的样子。
这天他们一直走到天色将暗,才在一个小村庄停了下来。
王承嗣四下看了看,找了一家稍稍整齐的院子去商量借宿。
可能是这种事做得多了,他只花了三言两语便让主人答应他们借宿在这里,而且还给他们每人端上来一大碗稠稠的杂粮粥。
两人喝了粥,章泽天从包里取出一盒猪肉脯送给主人,然后便随主人去柴房抱了柴到厨房烧水,回房烫脚。
对于章泽天这个习惯,王承嗣有些不解:“行路这么辛苦,哪里还有精神做这些享受的杂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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