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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叔叔。”
“我喜欢你。”
“我想跟着你学习。”
心理学说,人在郑重讲真话的时候,会自动带上“我”
。
办公室里太平间一样的寂静。
偶尔有风钻过罅隙冲进来的“簌簌”
声。
我喜欢你?!
我喜欢你!
林煜手一抖,保温杯倒在桌面上,半杯温水“哗”
滴全部涌出来泼在桌面上。
方离本能迅速走过来,用桌上的纸巾把水清理干净。
他一只手攥着湿漉漉的纸巾弯腰往垃圾桶里丢,另一只手撑在桌子上,两人中间只有十公分的距离。
林煜可以清晰看到少年凸起的喉结以及流畅的下颌线,鼻尖闻得到校服上好闻的柠檬香,大概是某个品牌的洗衣液的味道。
少年好看的眸子垂下,落在那黑色的西服裤上,大腿部分颜色更深了,被水浇湿了一块。
“你裤子也湿了。”
低缓的嗓音道。
突然的靠近让林煜卡壳,一动不动,脑子里是真空的。
直到大腿敏感的部位被一触,林煜膝跳反射似猛地踢中方离的膝盖,往后一撤,抓住撑在他桌面上的手腕,压着怒气咬牙切齿问:“你到底要干什么?!”
方离安静看他,神情淡定,林煜此刻有种狂怒无能的无力感。
这孩子太疯狂了,带着一种没有端倪的大胆。
“你脖子上……”
方离突然说。
林煜本能捂住脖子,耳尖在活了二十多年第一次冒红。
他脑子里冒出前天晚上那荒唐一夜,此时此刻只想挖个坑爬下去。
其实脖子被西服领口遮住了,正面看不清什么,但方离撑着手,目光从上面落下去,那斑斑点点的印记无比显眼。
方离慢吞吞吐出后半句:“怎么还没消,我没刻意咬这么重……”
即使在克制之下,有些事情早就脱离了理性。
林煜脑子空一下:“你说什么?”
什么叫“我没刻意咬这么重”
?
什么意思?
骨节分明的手腕从桌上撤下来,手指轻易拨开主人因为发懵的手,指腹轻轻摩挲在花瓣一般的印记上,低低的嗓音混着那股柠檬香砸在心头:“我留下的印记都没消你就忘记了吗?”
林煜还在懵。
方离碎玻璃一样的眸子对上他的视线,“真的不记得了?前天晚上在‘魅伊’酒店309,你自己把我拉进去的,对我又亲又抱,真的不记得了吗?”
这一刻时空都爆炸了。
“陈志!”
林煜几近发疯的呐喊贯穿长廊。
隔壁办公室的陈志以为出什么大事了,一个箭步飞出门:“我靠我靠,出什么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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