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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章(第1页)

*

彼时沈轲还很小,但已经开始记事。

那天,是所有噩梦的开端。

他记得,赵若华傍晚回家的时候衣衫凌乱,脸上丶脖子上有鲜红的巴掌印丶掐痕。

她神思恍惚,坐在沙发上什么也没做,就是哭。

小沈轲吓坏了,一个劲地摇撼着她的胳膊,问「妈妈,你怎么了」。

沈长林和同事聚餐喝了点酒,见她这样,嫌晦气,骂道:「臭娘们,哭哭哭,哭个什么劲?财运全被你哭跑了。

赵若华泣不成声:「你去问问你那个好兄弟刘壮干了什么,要不是为了小轲,我今天就去跳河了!

沈长林酒立时醒了三分。

「妈的。

」他冲到厨房,抄起一把菜刀。

赵若华慌忙拉住他,「你要干什么?」

「敢碰我婆娘,我要他死!

赵若华撕心裂肺地喊:「杀人要坐牢的!

酒精助长了火气,沈长林连她一起骂,说是她平时穿得那么骚,勾引的刘壮。

赵若华拦不住他。

后来,沈长林冲到刘壮家里,人没被砍死,两人厮打间,刘壮侥幸逃了出来,不料,从一个坡上摔了下去,当场咽气。

这事在当地闹得很大,还登上了报纸丶新闻。

沈轲请了一个星期假,再回学校时,熟悉的一切全都变陌生了。

胆小的同学怕他,躲他,背地里说他是杀人犯的儿子;胆大的骂他,打他,说他这样的人就不该来学校。

解释,忍受,反抗,没有一样管用,在三观未完全形成的小孩子眼里,他也是十恶不赦的罪人。

甚至还有家长联名上书到学校,要求开除他,说担心影响自家孩子。

校方很为难,义务教育阶段,不得开除学生。

最后,找到赵若华,委婉地建议转学。

赵若华别无他法,和沈长林离婚,独自带沈轲去了S市。

初时,赵若华什么苦活累活都干过,捡废品,商场卖衣服,摆摊卖早餐……

他知道,她肯定受了很多委屈,但她从不跟他抱怨。

她跟他说,妈妈没本事,只能把你送到起跑线上,能跑多远,只能靠你自己努力。

而他能做的,就是拼命地往前跑,往前跑。

这几乎成了他生活的唯一目标。

等沈轲大一点,能自己照顾自己了,有人介绍赵若华,去有钱人家当保姆,月薪高,还没这么辛苦。

然后,她遇到了季曼。

在诸多应聘者里,出于同情,季曼留下了她。

沈轲想不通,为什么心善得不到回报,赵若华是,阮家也是。

这个问题他没法找老天爷要到答案,反倒明白,世上有一个运行法则永远颠扑不破——

弱肉强食,强者生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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