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可是她真的不想取,于是就装作很用力,很难取的说:“不行,镯子太小了,取不下来……”
她又装作使劲取了几下,然后很为难的对林秀说:“秀儿,实在很难取下来,要不算了?”
“不行。”
林秀说:“你当我瞎?那个镯子那么大,戴在你手上空荡荡的,你还取不下来?”
她就算生气,也是漂亮骄傲的:“爸,你取一下试试。”
“好,爸给你取……”
林海义瞬间动手,然后江学凤一直取不下来的镯子,一下子就取下来。
林海义怪罪的看了眼江学凤,他是就算年纪大了,也有种清癯的书卷气,原本就英俊的五官,随着时间的沉淀,显得更加迷人。
江学凤被他看的心虚,老脸都臊红了。
“秀儿,给,戴上看看。”
林海义笑眯眯的把手镯递给林秀。
林秀有些嫌弃的对成煜东招手:“成煜东。”
成煜东立马大步上前,从老丈人林海义手里拿过镯子,用水仔细的洗过后,再用干净的手帕擦干净,这才双手捧给林秀:“好了。”
林秀这才拿起手镯,她手指修长白皙,拿着翠玉的玉镯子时,就好像冰绿上的一抹雅白,别提多好看了。
这镯子是上好的冰种翡翠,温润细腻的色泽,衬着林秀雪白的手腕,美的成煜东都收不回目光。
江学凤一脸羡慕的看着林秀白皙圆润的手腕,忽然生出了这个翡翠镯子戴在她手上,是糟蹋了好东西的自卑感。
要是林冬芹长的这么漂亮,有这么好看白皙的手腕多好啊?
怎么偏偏就让娇气做作的林秀,长得这么好看,让人怪嫉妒的。
就像当初江学凤在林秀亲妈-李静秋家里,当丫鬟的时候,江学凤也打从心底嫉妒着从小生在富裕家庭的李静秋。
当时江学凤可是亲眼看着林秀外公李半城,大张旗鼓的把很多珍珠、钻石还是翡翠首饰,摆放在漂亮的盒子里,送到李静秋面前,哄李静秋这个千金大小姐。
然后李静秋在当时读大学,兼职给她当家教老师的林海义的介绍下,选中了这个翡翠手镯的。
那还是民国晚年的事情,当时的千金大小姐李静秋,就像现在的林秀这样,笑盈盈的戴着玉手镯,问身边的人好不好看?
“好看。”
成煜东和林海义异口同声的点头。
成煜东是觉得媳妇儿戴啥都好看。
林海义则想起了前妻,他和前妻是自由恋爱结婚的。
如果不是后来那艰苦充满磨难的十年,他们也许不会离婚,前妻也不会跳海自杀。
想起前妻,林海义眼眶有点红,他觉得自己对不起前妻。
江学凤一看林海义,就知道他在想李静秋那个死女人,心里不住的往外冒酸水。
李巴山穿越到了东汉末年,作为一个梦想领兵战群雄的穿越者,他依靠自己的智慧,自幼布置,眼看就要成功领兵为将,走出他梦想的第一步时,意外来临,使得他不得不放弃眼前的成功,背负逃兵之名,入深山寻蛮族,一报家仇族恨,哪只他却因此陷入了一场阴谋之中,历史的车轮因为他这个变故,驶离了原来的轨迹...
书穿之进击的女配字数1447287她不幸穿越进一本看过的玛丽苏小白文中?却没有穿成那个套着人人爱我,我爱人人主角光环的女主!而是穿成了教科书般的人物恶毒女配!坑爹呢?未婚夫爱上女主无法自拔,嫡亲兄弟疏远她却百般讨好女主。自己三天两头找女主麻烦,却落得一个众叛亲离惨死乱葬岗的下场。她表示鸭梨山大,摆脱命运从我做起!既然你非要不依不饶的踩着我上位,那就别怪我将反派进行到底了!且看她揭穿女主伪善的真面目,勇斗主角光环!只是,男主男配们你们那么如狼似虎的盯着我干嘛?...
她是绝世无双的药学天才,手握药王宝鼎,一朝穿越,竟成御药房最卑微的小药奴。医师刁难,公主欺辱,连未婚夫都上门要退婚?不怕,药鼎在手,天下我有。顶级药方信手拈,珍稀药材随手拿,惩刁奴,斗细作,治皇帝,救太子,惊才艳艳,闪瞎众狗眼。一道圣旨,药奴变成靖王妃,得无边宠溺,尊不可犯。等等,权倾朝野的靖王殿下不是说好的禁欲系吗?世人言,王妃有药。然而(本文系天才小毒妃第二部,夜汐破冰,孤燕归家,敬请期待)...
山里的贼王,做了总裁家的女婿,曾经懦弱无能的软饭男,转眼成了叱咤都市的妙手神偷!放心,我只偷心,不偷人!...
一个异界由于特殊体质而造就的少年魔导师。一个原本无拘无束,以研究稀奇古怪魔法和调戏贵族少女为乐的公子哥。却在一次战争中由于使用了超禁术的空间魔法而逆穿越到了我们所属的世界。面对陌生的世界陌生的人陌生的规则陌生的情感。当黑暗的力量觉醒以及末日的谣言充斥我们的世界。他的意外出现,又将给这个时代带来怎样待定或者注定的变化?纯洁党出品,完本保证,请放心收藏阅读。...
...